近日,廣東省十三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簡稱《實施辦法》),《實施辦法》中對校園霸凌的分類、預防和治理等做出了明確的解釋和規定,并預計從12月1日開始實施。特別重要的是,《實施辦法》對校園欺凌的方式也進行了明確,除了明確的嚴重的身體侵害之外,還將起侮辱性綽號、損害財物、在社交網絡上發表侮辱言論等都納入了欺凌的范圍。
一提起校園暴力,人們很容易聯想起各類傷害案件。實際上,所謂“校園暴力”,不僅是指人身傷害的暴力事件,同時也包括語言傷害、精神傷害等“軟暴力”。語言凌辱當然也是暴力的一種,而且危害還很嚴重??鬃诱f,上士殺人用筆端,中士殺人用語言,下士殺人用石盤。在孔子看來,語言傷害顯然比直接動手更嚴重。因此,才有諸葛亮舌戰群儒、三氣周瑜的故事。
玩笑歸玩笑,回到校園語言暴力這件事上,侮辱性綽號一般都是一些孩子恃強凌弱,強加到別的孩子身上的。正因為如此,給別人起侮辱性綽號,本身就有欺凌和羞辱的味道。在分類、預防和治理校園暴力的過程中,廣東省《實施辦法》將語言暴力納入其中,無疑是十分科學和必要的,這種態度值得肯定。
如果說這種做法旨在預防和制止語言暴力,那么,比這更重要的問題是,反思孩子為什么會出現那么多的語言暴力。
提起語言暴力,不得不提到家庭對孩子的影響。不久前,揚州大學文學院發布了“家庭語言暴力狀況調研”的研究成果,結果顯示,超過八成的家庭普遍存在“語言暴力”行為,“語言暴力”正成為當代家庭教育中的隱形殺手。
家庭教育中,語言暴力普遍存在,一些家長動不動就對孩子大吼大叫,謾罵羞辱、嘲笑侮辱等歧視性語言屢見不鮮。家長的初衷或許是好的,但語言暴力對孩子的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一方面,很容易導致孩子自卑、叛逆,影響他們的心理健康;另一方面,他們很容易將學來的這些語言暴力,施加到比自己更弱小的孩子身上。
校園暴力事件時有發生,不少校園暴力正是肇始于語言暴力,并在對立與沖突中不斷升級。對于未成年人來說,彼此之間并沒有深仇大恨,多數校園欺凌都是以侮辱性綽號開始,乃至最終升級為肢體暴力。校園暴力頻發的當下,制度性的預防治理方案不可或缺,在此基礎上,不僅學校有必要加強監護力量,家長也應該嚴格從自我做起。對于家長來說,首先應注意自身言行,做好言傳身教的榜樣。
語言凌辱也是一種暴力,這應該成為一種教育共識。只有家長與老師先謹言慎行,才能避免孩子陷入暴戾的語言環境中,從而保障校園充滿陽光,不留下語言暴力的陰影。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大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