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房屋轉讓手續費取消 但還有很多人沒有領取確認單
3月31日前已出確認單的,4月30日前趕快領取 30日之后領取手續將較為繁瑣
請火速領走它 不然麻煩大了
河南商報訊(首席記者 鄧飛)在鄭州進行房屋轉讓的市民注意了,按照國家規定,鄭州已經取消了房屋轉讓手續費,但還有很多人沒有領取確認單。4月30日之后,這個領取手續將較為繁瑣,因此提醒大家盡快辦理領取確認單等手續。
根據國家財政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下發的《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0號)文件精神,鄭州已于4月1日發布公告,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相關規定,取消房屋轉讓手續費。
具體內容為:2017年3月31日前(含3月31日)已受理、審核沒有出確認單的和2017年4月1日起受理的不再收取房屋轉讓手續費;2017年3月31日前(含3月31日)已出確認單的正常收取房屋轉讓手續費。
但是,根據鄭州市房屋交易和登記中心統計,在2017年3月31日前(含3月31日)約有6000余份確認單(包括600余本房產證)仍未領取。
河南商報記者從該中心了解到,4月30日之后,因涉及省財政廳的收費要求,確認單領取手續將比較繁瑣。
因此,提醒相關權利人,請盡快到鄭州市房管局服務大廳辦理手續,領取確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