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崔文
為加強城市管理執法制度化法治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城市管理執法行為,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從2月1日起,鄭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率先使用新執法文書。
新執法文書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文書示范文本(試行)》,結合鄭州市城市管理執法實際,制發的行政執法文書,以前的執法文書同時廢止。
新的執法文書更加規范,總結了全國城管行政執法文書制作好的經驗,為規范辦案提供了有力的業務指導;新的執法文書充分結合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實際,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又緊密結合了鄭州市城管執法實際情況,必將對規范辦案,提升形象發揮著積極作用。
鄭州市城市管理局根據執法實際,對住建部示范文本共72種執法文書進行調整,并適時增加和補充,新版文書共計98種,其中外部文書67中,內部文書31種。增加了規劃執法中常用的文書(14種)、加處罰款決定審批及決定書、查封施工現場決定審批、延長查封(扣押)期限決定審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干文書及材料(6種)、服務型執法文書等。
每個文書均附有《制作指南》,不但規范了每個文書使用的時機和填寫的注意事項,同時結合《河南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意見》、《河南省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辦法》等有關執法案卷各項要求,對文書的制作進行規范和完善。為推行新的文書實施,1月份,鄭州市城市管理執法支隊組織了新的執法文書制作全員培訓,全市各區同步進行了網上培訓。(編輯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