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 通訊員 李冰
勞動節假期臨近,鄭州交警二大隊加大對酒駕、醉駕的查處力度。4月23日晚,一名酒駕的“假警察”被查獲。
4月23日,交警二大隊四中隊副中隊長韓天鵬、朱繼華帶領輔警在農業快速路嵩山路交叉口開展酒駕、醉駕查處行動。22時31分許,輔警冉雷發現一輛魯D號牌的車輛行駛緩慢,并停在了20米外,駕駛員的行為可疑。
冉雷來到車前發現,該車副駕駛座椅靠背上搭著一件警用反光背心,駕駛員正從包中找東西,隨后將自己的“警官證”遞給了冉雷。冉雷問其單位時,此人裝出一副很不耐煩的樣子。說話中,此人雙手一直放在方向盤上,車輛也緩緩前行,并在冉雷多次告知停車的情況下加速闖崗,將冉雷的手臂撞傷。
前方民警看到異常情況后,立即上前將車輛攔停,民警朱繼華將該男子控制并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經現場測試酒精含量為63mg/100ml,已經達到了酒駕標準。民警核查男子身份發現,男子叫李某華,河南登封人,未取得駕駛證。據李某華交代,自己曾經因詐騙罪被判刑7年,其出示的“警官證”是偽造的。
落實基本情況后,韓天鵬立即向110指揮中心匯報,將李某華交由金水分局南陽新村派出所處理。目前,李某華因涉嫌妨害公務、偽造證件、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等多項違法犯罪已被刑事拘留。(編輯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