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有些人欠錢不還,千方百計不履行法院判決義務,成為大家口中熱議的“教科書式老賴”。而在我省南陽市社旗縣,有這么一個人,他靠打零工、拾荒為生,但卻積極還錢。
圖說:法官回訪案件當事人
駕駛農用四輪車出門干活,路上出意外,他被判賠7萬元
“閆法官,這是今年的執行款,一共一萬五千元,你數數夠不夠。”今年2月23日,河南省社旗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閆進猛一早便迎來了久違的“老朋友”,這位一年僅見一面的“老朋友”就是被執行人老孫,目前靠在廣東打零工、拾荒為生的他,連續四年主動把執行款送到了法院執行局。
老孫的事情還要從幾年前說起,2015年7月的一天,老孫駕駛農用四輪車去給一農戶家蓋房,經過一個村莊時,與老孫相識的趙某也要跟著前去蓋房,并約定由老孫支付工資。由于趙某左手有傷,所以只用一只手扶車坐在車邊,在經過一拐彎口時,一場意外發生了,坐在四輪車上的趙某被甩了下來,造成身體多處骨折受傷,住院花費醫療費3.6萬余元,雙方為責任劃分及醫療費爭執不下,趙某遂訴至法院,社旗法院判令老孫賠償趙某醫療費、后續治療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萬余元。
執行法官釋法明理,被執行人表示愿意積極履行義務
法院是判決了,但老孫覺得趙某受傷與自己無關,不該賠這個錢,思想上的疙瘩一直拗不過來。
面對這一情況,執行經驗豐富的閆進猛耐心地對老孫進行了釋法明理:“趙某坐你的車,你就有安全保障義務,況且你們約定在你這兒領工資,你們已經形成勞務合同法律關系,雖然趙某左手有傷,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但法院也已經判決趙某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了相應責任……”
經過與閆進猛的多次溝通,眼看著法官為了自己的事情跑了這么多趟,老孫的態度出現了明顯轉變:“法院的判決我明白了,我也認。我就是再苦再累,也不能當失信的人,讓人家戳咱的脊梁骨!”
經過法官實地走訪,了解到老孫家里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老母親常年有病,妻子身體也不太好,自己在村里做小工,一年到頭也掙不到幾個錢。根據老孫的生活狀況,閆進猛分析,如果硬讓老孫一次性履行,不僅不利于執行,反而有可能讓其因此致貧。
于是,閆進猛做申請人趙某的工作,促成雙方達成了一年履行一萬五千元執行款的和解協議。同時,閆進猛鼓勵老孫到外地務工,考慮到其在外找工作和出行方便,還解除了對老孫的失信“黑名單”和“限高令”。
老孫踏實能干,通過這幾年在南方務工,不但能及時履行每年的執行款,自己的家庭生活也得到了明顯改善。今年,老孫從外地回家過年,受疫情管控影響隔離了14天,隔離結束出門的第一天,他又一次如約把執行款送到法院。老孫的誠信還款行為,讓申請人趙某也無比動容,主動免除了老孫六千多元的利息。
4月26日,閆進猛再次撥通了老孫的電話,問詢老孫的家庭和生活狀況,電話對面傳來老孫爽朗的笑聲:“現在比之前強太多了!閆法官,你放心,答應人家的事情我一定做到。今年我再努努力,一定要把這錢還完!”(為保護當事人隱私,稿件中使用的姓名均為化名)(編輯:劉夢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