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興業銀行深圳分行在業內率先發布了《2020年環境信息披露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成為首個公開發布環境信息披露報告的全國性銀行分支機構。該報告也是我國首個對外披露商業銀行部分投融資活動碳足跡測算方法及結果的環境信息披露報告。
據了解,為推動環境信息披露試點工作開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今年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選取部分有意愿、且具備一定基礎和條件的商業銀行,開展披露試點工作,興業銀行深圳市分行是本次試點銀行之一。
《報告》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的《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試行)》為依據,遵照《深圳經濟特區綠色金融條例》規定,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對該行綠色金融戰略、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投融資活動的環境影響、經營活動及貸款的碳足跡、綠色金融創新等方面內容進行了詳細介紹。
《報告》顯示,2020年末,興業銀行深圳分行綠色貸款余額62.28億元,綠色貸款支持的項目年節約標準煤6769噸,年減排二氧化碳14094噸,年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75527噸,年減排二氧化硫156.03噸,年減排氮氧化物25.24噸。2020年辦公場所二氧化碳排放量2035.43噸。
(上圖為部分客戶貸款碳足跡測算案例)
同時,《報告》選取兩家新能源類上市企業為案例。一家為 A 股上市的光伏新能源綜合企業,另一家為 A 股上市的新能源汽車企業,以專題形式對該行貸款形成的碳足跡進行了測算。《報告》參照碳核算金融合作伙伴關系(PCAF)于 2020 年發布的《全球金融行業溫室氣體核算和報告標準》,以及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2017年發布的《實施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的建議》中有關量化貸款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方法,開展貸款碳足跡方法論的探索。案例測算結果表明,2019-2020年,該行對兩家企業的貸款碳足跡都實現了下降。這是國內金融機構首次披露自身部分投融資活動碳足跡信息。
環境信息披露是緩解綠色投融資信息不對稱、優化資金配置、推動金融機構承擔環境與社會責任的重要舉措,包括金融機構自身的綠色運營信息及投融資信息披露等。對于金融機構而言,環境信息披露不僅僅是對自身環境與氣候風險的一次重新審視,也是順應大勢,主動作為的表現。興業銀行深圳分行表示,將在人民銀行深圳中支和總行指導下,以本次環境信息披露為契機,繼續探索提高環境信息披露質量,為金融機構開展環境信息披露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金融機構更好履行環境與社會責任。
作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興業銀行自2009年發布銀行業首份可持續發展報告以來,已連續12年配合年報不間斷對外披露環境與社會責任信息,不斷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今年4月24日,該行在中國銀行業率先采納聯合國氣候變化公約“立即實施氣候中性(CLIMATE NEUTRAL NOW)”倡議,按照該國際倡議體系的要求,有序開展自身碳減排工作,爭取2030年前實現自身運營的碳中和,為未來資產組合低碳轉型打下基礎,也為國內銀行業自身運營碳達峰、碳中和積累可借鑒、可參考的經驗。
來源:興業銀行
編輯:李亞鍵
審核:白雪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