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南陽市政府辦公室發布《南陽市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實施方案 》。從培育市場供應主體、增加租賃住房市場供應、加強租賃住房監管等方面提出了具體措施。
《實施方案》明確提到,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企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引進國內知名住房租賃企業,鼓勵各類投資者和自然人發起成立住房租賃企業,扶持本地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做大做強,形成大、中、小住房租賃企業協同發展格局,滿足不斷增長的住房租賃需求。建立住房租賃企業備案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規范行業管理。2021年10月底前,中心城區各區至少成立1家住房租賃企業;2021年12月底前,全市自持租賃房源不低于1000間或不小于3萬平方米的住房專業化規模化租賃企業達5家以上。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從傳統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拓展業務范圍,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庫存商品房;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對新建并以自持物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除落實國家、省有關優惠政策外,以其自持租賃住房資產作擔保,可享受降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比例、企業信用加分等鼓勵政策。
支持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住房租賃經營。發揮物業服務企業在住房租賃信息采集和租賃服務方面的優勢,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依法開展住房租賃經營。對合法改造住房用于出租的,物業服務企業應提供相應的便利;對違規裝修改造、違規合租等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制止并向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產服務、自然資源和規劃、綜合執法等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