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華社發
本報訊 昨日,省住建廳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指導供熱單位按需供熱,與氣象、財政等部門建立會商機制,根據天氣情況,適時提前供熱、延遲停熱時間,保障各地及時、保質、保量實施供暖,確保居民溫暖過冬。鄭報融媒記者 覃巖峰
根據天氣適時提前供熱、延遲停熱
通知指出,今冬明春供熱采暖工作即將開始,各地供熱主管部門和供熱企業要加強領導,指導供熱單位扎實做好供熱設施建設、運行、服務、應急等各項具體工作,保障供熱采暖和清潔取暖各項工作順利推進;要對今年供熱規模、供熱總量要有充分的估計,對清潔取暖的能源需求總量提前分析預判,全面、準確、及時掌握能源供應動態,解決供熱用能供需矛盾;針對清潔取暖系統運行特點,指導供熱企業提前調試供熱管網設施和配套環保設施,落實供熱能源儲備,做好供熱開栓前的各項準備工作。通知要求,適時啟動供熱,要指導供熱單位按需供熱,與氣象、財政等部門建立會商機制,根據天氣情況,適時提前供熱、延遲停熱時間。
加強夜間不用熱公共場所的供熱調控
要根據地區氣候和采暖期不同階段的特點,科學調度,合理調整供熱運行模式,保障正常供熱,促進清潔取暖。特別是要做好2018年元旦、春節的供熱采暖保障工作。末寒期要高度關注天氣突變,防止室溫過熱或過冷,確保平穩供熱。同時,要加強應急能力建設,應對極端天氣。各地要針對清潔取暖對供熱設備設施的新要求,提前制定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遇到持續低溫和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要加強供熱系統調控,采取錯時調峰等有效措施優先保障居民供熱,可以適當減少機關、商場、超市、餐飲、娛樂、寫字樓等公共建筑的供熱量,特別要加強夜間不用熱公共場所的供熱調控,盡最大能力滿足居民采暖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