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30日作出(2021)豫15破4號民事裁定書,依法受理何滬生對信陽市上浦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浦置業)的破產清算申請,并于同日指定河南千業律師事務所與河南以德律師事務所擔任信陽市上浦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經上浦置業申請,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15破4-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自2022年1月18日起對信陽市上浦置業有限公司進行重整。
現為維護企業運營價值,實現債務人財產價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維護全體債權人的利益,盡快實現重整目標。經管理人綜合考量,現就上浦置業開發的大別山農貿市場項目的復建施工面向社會公開招投資人,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須知
本招募公告內容對全體意向投資人同等適用,具有相同效力。
(一)參與意向投資人競聘者(以下稱意向競聘人)應謹慎認真地閱讀本招募公告,嚴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條件及規則履行各項手續。
(二)意向競聘人繳納參選保證金視為已完成對上浦置業的盡職調查,認可上浦置業投資條件并同意投資。
(三)本招募公告的內容僅供參考,并非要約文件,管理人對公告現有內容不提供瑕疵擔保責任,意向競聘人應自行做好盡職調查工作。
(四)意向競聘人確定為上浦置業意向投資人后,需和管理人就續建細節進行磋商,經協商一致簽訂《投資協議》。
二、企業概況
(一)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 |
信陽市上浦置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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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411500775116893B |
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
法定代表人 |
朱頑強 |
注冊資本 |
2008萬元 |
成立日期 |
2005年05月23日 |
住所 |
信陽市平橋區大別山商場19號樓附樓六層 |
登記機關 |
信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經營期限 |
至2055年05年22日 |
管轄單位 |
信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專業分局住建所 |
經營狀態 |
正常存續(目前處于歇業狀態) |
經營范圍 |
房地產開發及銷售,建筑材料銷售。 |
(二)擬續建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為平橋區大別山商場綜合改造項目,于2005年立項啟動建設,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證》及其規化、建設、施工、預售等手續齊全。項目占地面積82畝,規劃容積率為2.7,現一期工程已完成14棟樓房的建設,建設面積7.5萬㎡。其余剩余未開發土地約為25畝,剩余建設面積約為60000㎡,具體施工范圍及建設面積以最終實際審批通過的規劃方案為準。
其他需要特殊注意事項:
1. 大別山農貿市場項目涉及到拆遷安置,目前尚有需返遷安置13175.79平方米。(其中商鋪9870.93平方米、住宅3304.86平方米)
2.與大別山農貿市場續建相關的稅費事宜請意向競聘人自行向有關部門咨詢,具體在簽訂施工合同時約定,管理人不負責稅務咨詢或承擔有關稅務風險。
3. 管理人初步擬定的續建方案為:投資人負責投資建設,在保證安置完需返遷安置的拆遷戶后,自行銷售剩余房屋,銷售房款扣除合理利潤后,剩余利潤交與管理人用于債權清償。具體詳詢管理人。
擬參選的意向投資人也可自行提供更佳的投資方案,與管理人協商。
三、招募方案
(一)意向競聘人的資格條件
意向競聘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民事主體,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
2.具有足夠的實力投資續建(能夠全額墊資續建的意向競聘人優先),并提供相應的資信證明或其他履約能力證明;
3.近三年無較大數額的未到期應償還債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無資信不良記錄及失信記錄;
4.自愿遵守本招募公告及后續續建系列文件對其權利義務的安排;
5.意向競聘人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提出競價,惡意競聘的,取消其競聘資格并不退還參選保證金。
(二)報名時需提交的材料
1.《競聘申請書》;
2.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身份證明文件;
3.用以證明符合意向競聘人資格條件的相關資料;
4.簽字蓋章材料。包括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授權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載明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傳真號碼、通信地址的書面文件;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意向競聘人應當于 2022 年7月31日 17:00 前向管理人提交報名材料。地點:信陽市平橋區農林路林政稽查大隊東側管理人辦公室;聯系人:趙恒,聯系電話18236975488。
現場報名的可與聯系人提前預約時間。
(四)盡職調查
意向競聘人提交報名材料后,可聯系管理人了解債務人的相關信息,并自行對債務人進行盡職調查。
(五)提交《投資方案》
意向競聘人根據已掌握的債務人情況,結合自身商業判斷和風險評估,在 2022年7月31日 17:00 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銷的《投資方案》。未按期提交《投資方案》的,視為放棄報名。《投資方案》原則上應當包括本案工程恢復施工時間、施工組織設計、建設工期、交房時間、民工工資安排等核心內容。
(六)提交報名材料和續建方案注意事項
1.意向競聘人應保證提交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報名材料《投資方案》應由投資人簽名或加蓋意向競聘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負責人簽名。
2.意向競聘人應將報名材料、《投資方案》裝訂成冊,一式五份,裝袋密封。
3.意向競聘人提交報名材料時,需提供與競聘文件內容一致的電子文檔。電子文檔應刻錄到光盤上或存入 U 盤,與報名材料一起密封。
4.意向競聘人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時提交完整報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權不予接收。
四、保密要求
意向競聘人需要遵守保密義務,對未以任何形式公開披露的上浦公司信息、數據、資料等做好保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債權債務信息、資產信息、員工信息、債權審核情況、訴訟情況、管理人文件等一切管理人和上浦公司非公開信息,但已經公開的信息除外。意向競聘人必須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除進行內部分析和制定續建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意向競聘人應向上浦公司或者管理人承擔違約金 100 萬元。
五、參選保證金
(一)保證金的繳納
意向競聘人參與上浦公司續建投資人遴選的保證金為 2000 萬元不計息。
賬戶名稱:信陽市上浦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開戶行:中原銀行信陽分行營業部
賬戶:411501010120115701
意向投資人提交投資方案后,在收到管理人通知,被確定為備選投資人后3日內繳納保證金,未按規定繳納參選保證金的,意向競聘人喪失參與投資人遴選資格。
(二)參選保證金的處置
意向競聘人應自中標之日起與管理人協商,并在規定時間內與上浦置業簽訂《投資協議》,此時意向競聘人所繳的參選保證金將轉為其應繳納的等額履約保證金。該意向競聘人拒絕與管理人協商或者簽訂合同的,管理人有權不予退還其繳納的參選保證金,取消投資人資格,追究其締約過失責任,重新確定投資人。
(三)參選保證金的退還
管理人應自向中標人發出正式投資人確認函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中標意向競聘人所繳的參選保證金。
六、評選投資方
《競聘申請書》及《投資方案》提交期限屆滿后,管理人將與債權人代表、債務人組成評分小組,在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的監督下,通過商業談判和競爭性遴選的方式在符合條件的意向競聘人中確定正式投資人。管理人將對評選結果予以公示并通知上浦置業全體債權人。
七、其他事項
上浦公司項目續建工程量以實際為準。 本公告由管理人編制,管理人有權對本公告內容進行調整與變更,公告解釋權歸屬管理人。
熱忱歡迎大家報名參與本項目的重整工作。本公告未盡事宜,以管理人的有關通知和要求為準。如有疑問,歡迎垂詢。
特此公告!
信陽市上浦置業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