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條例(草案)》審議過程中,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文明行為的選取要結合鄭州文明建設實際,要對鄭州市問題較為突出的不文明行為加強規范。受市民關注最多的“隨地吐痰”“亂停車”“廁所問題”“車讓人”等問題在審議中重點研究討論。
記者采訪
隨地吐痰者應該受罰
隨地吐痰是生活中最常見到的不文明行為之一,“看到別人隨地吐痰,感覺很不舒服,而且痰含有大量細菌、病毒、真菌等病原體,可以通過空氣傳播,危害性很大。”鄭州市民馬先生認為,隨地吐痰看似很小的行為危害卻很大,需要加強規范。
《條例(草案)》中提到,隨地吐痰、便溺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門處以警告并責令當場清理,拒不清理的,處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亂停車備受市民詬病
目前,亂停車問題備受鄭州市民詬病,“上班騎車,經常遇到汽車停放在非機動車道擋住路,很不方便。”“共享單車興起,的確改變人們出行方式,但是目前在馬路上有不少共享單車隨意停放,既影響市容還妨礙交通秩序。”
《條例(草案)》中提出,停放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在規定地點停放;在未設停放地點的區域停放,不得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
解決如廁尷尬提升城市品位
小廁所反映大民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廁所問題不是小事情,是城鄉文明建設的重要方面。“鄭州市區的公共廁所太難找,而且太少,標志不清,難以找到,如廁找不到廁所的尷尬經歷相信很多人經歷過,要么去加油站,要么去商場里解決。需增加公廁數量,加快提升城市建設品質的步伐。”市民張先生向記者反映。
《條例(草案)》中增加了“公共場所應當依照規定的標準,配套建設公共廁所,并保持開放”的內容,并對公共場所設置“方便老人、兒童及行動不便者使用的廁位或者第三衛生間”進行了規定。
過馬路不能“狹路相逢勇者勝”
“在鄭州過馬路是‘狹路相逢勇者勝’,無論車輛還是行人,誰快誰先過,人車搶道,惡性循環。”市民李女士說每次過馬路走人行橫道都要等半天,很少有汽車會主動停下來,斑馬線前“車讓人”不僅僅是交通安全問題,更是對生命的尊重,體現著城市的溫度和文明程度。
《條例(草案)》中新增: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時停車讓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并讓行人先行。
網聚觀點
支持:市民素養會有很大提升
大河網網友“月球張望”:非常支持開罰,重賞之下有勇夫,重罰之下無垃圾。新加坡就是在長效的重罰之下讓國民養成文明習慣的。相信鄭州對不文明行為開罰的制度實施久了,鄭州市民的文明素養一定有很大的改善。
@荼靡花事了:我覺得鄭州是以法規來教育引導人們的行為,其本身就是一種文明進步。教化長文明,開罰出文明!
提議:社會服務比罰款更有效
知乎網友“vincyleerr”:可以建立公民道德誠信檔案,將大家的不文明行為記錄在案。警醒大家這是不光彩的,這樣大家將從內心里杜絕各種不文明的行為。
大河網網友“青箬笠”:單純為罰款而罰款就失去了最初的意義了,我倒覺得強制的社會服務會更好,比如說種樹、打掃衛生或者做義工。
文明建設要靠公民素質的提高
大河網網友“追夢流星27”:杜絕不文明行為主要還是要靠市民自身,畢竟罰款只是手段。要從各個方面加大宣傳和治理,形成一個良好的氛圍才能提升城市形象。
騰訊網友“花雕”:在加強立法的同時,每個人都應設身處地站在別人的角度考量自己的行為。除了腳印,您什么也別留下,除了美好的影像,您什么也別帶走。
專家觀點
陋習需要法律規范來治理
“在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以及亂停亂放是一些人長期養成的陋習,這些陋習不僅有礙市容觀瞻,還會影響到社會的文明程度、居住環境、營商環境,損害的是公共利益。”中國社會學會常務理事,鄭州市社會學會會長紀德尚認為,如果單純依靠道德規范來調整,效果并不好,必須用法律規范來調整,依托國家的強制力保證實施,才能得到有效根治,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也是這樣做的。但是,提高全社會的文明素質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在施行法律的過程中,既要加強執法力度,也要加強宣傳和教育,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發揮法律的宣示性、震懾性效應,讓文明規范深入人心,讓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占道經營這類行為,像“過街老鼠”一樣,“人人喊打”,這樣大家才會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
紀德尚同時提出,政府在要求公民講文明的同時也應當為市民文明生活營造氛圍。在條例實施前,應該進行大規模的宣傳,給市民們一定的心理和行為調適期,這樣,這個條例才會真正發揮監督和預防的作用。除此之外,政府也應該給市民文明舉止提供物質條件,要引導民眾改掉不文明習慣,而不能一罰了之。比如隨意焚燒垃圾這種行為就值得我們反思,是不是他居住的地方沒有垃圾車定時定點回收垃圾。如果環境保護配套設施齊全,人們或許就不會隨意焚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