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日前,魯山縣“未成年強奸案冰釋前嫌”一事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0月9日,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對外發布消息,通報最新進展情況。且在當天,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趙某向魯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通報稱,被告人趙某強奸一案,由河南省魯山縣公安局立案偵查,于2018年7月17日提請逮捕,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于7月24日以犯罪嫌疑人趙某涉嫌強奸犯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8月27日,案件移送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因趙某為16周歲未成年人,系在校初中學生,本人認罪悔罪,辦案機關經聽取被害人方面意見,依據刑事訴訟法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規定,依法將對趙某的強制措施由逮捕變更為取保候審。10月9日,魯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將被告人趙某強奸一案向魯山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審查起訴期間,魯山縣人民檢察院官微9月19日對該案進行了公開報道。但該案涉及未成年人及隱私,辦案程序尚在進行,此間進行報道是錯誤的,并且報道中多處表述錯誤、用語明顯不當,造成十分不良的社會影響。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已責成魯山縣人民檢察院認真整改,吸取教訓。
作者:大河客戶端記者 邵可強
編輯:河南商報 王凡
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