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不經意間扔個煙頭可能引發火災事故。10月24日,鄭州市消防支隊對外通報稱,2016年以來鄭州市各類建筑施工工地共發生火災129起,辦公、生活遺留煙頭等火種38起,占比29%。
看看今年鄭州建筑工地典型火災
1月2日高新區科學大道與創新大道交叉口的萬科城四期建筑工地工棚發生火災,燒毀彩鋼板宿舍及室內物品,起火原因為電氣線路故障。
7月19日,鄭東新區心怡路與祥盛街交叉口的綠地原盛國際3號樓C座發生火災,起火原因為施工工人在拆除外墻時違規操作切割機引發火災。
9月3日,鄭東新區平安大道與賀莊路交叉口的建業春天里二期建筑工地發生火災,著火物質為建筑防水卷材,起火原因為遺留火種。
辦公、生活遺留煙頭等火種引發火災38起
據統計,2016年以來,鄭州市各類建筑施工工地共發生火災129起,直接經濟損失361.7萬元。
從火災原因分析:電氣故障40起,占比31%,生產作業及用火不慎24起,占比19%,辦公、生活遺留煙頭等火種38起,占比29%。從火災發生的時間分析:14時至18時火災高發,為47起,占總數的36%,8時至10時發生14起,占總數的11%。
鄭州市消防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筑工地存在消防隱患不容忽視,存在的突出問題表現在3個方面。
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力。一些建設、施工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重視不足,重工期進度、輕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消防工作組織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日常防火巡查、動火審批、現場看護等措施流于形式。
施工現場火災隱患突出。一些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混亂,施工作業區、建筑材料堆放區等區域防火間距不足,采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搭建臨時辦公生活用房,施工現場未隨工程進度設置臨時性消防設施、器材,施工人員違規動火、用電和亂扔煙頭的現象普遍,稍有不慎,極易引發火災事故。
從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不到位。部分建設、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認真組織施工管理人員、作業人員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特別是春節過后,大量務工人員返城復工,大批新的務工人員未經崗前培訓就投入施工一線,不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電焊、氣焊等特殊工種人員無證上崗、無證作業現象較多。
作者:大河客戶端記者 邵可強
編輯:河南商報 王凡
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