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就在交警各個大隊治理電動車交通違法的同時,一些巡防隊員也加入到整治行動中。
上午8點到9點,11點到12點。金水區豐產路巡防中隊分別在轄區的黃河路姚寨路口、花園路紅專路口、經三路豐產路口開展交通文明治理,在這兩個時間段共發現電動車闖紅燈47次、騎車不按規定載人31起。其間,大多數人還是愿意聽巡防隊員勸說的,但仍有個別人不聽勸說繼續帶人和闖紅燈。
查處電動車帶人成常態
11月18日,鄭州交警三大隊對火車站區域出現的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治理,電動車載人成為此次治理的重點內容之一。
上午10點多,福壽街與興隆街交叉口西北角,三大隊車站中隊組織警力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的常態化治理仍在持續中,每日從早高峰結束后持續至晚高峰到來。
民警在大約10分鐘內,攔下了5輛存在騎車載人行為的電動車駕駛人,并對違法者的身份信息進行記錄,提醒對方騎車載人是種危險的駕駛行為,希望駕駛者及其同伴遵章駕駛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電動車交通違法陋習多
電動車為啥會頻頻違法?11月17日下午2點,記者騎電動車沿商鼎路黃河路由西向東進行體驗。沿途記者觀察到:
一、大都不按停止線停靠。因為車速快,如果沒有橫向轉彎機動車經過,便會到路口才剎車,車身基本已越過候燈停止線。而且無論頭輛電動車越過停止線多遠,后方電動車大軍會迅速向“帶頭大哥”看齊。
二、電動車不愛走“專用道”。在騎行過程中記者發現,一些電動車道被停靠機動車占據,加之路面凸凹不平,不少都選擇占用機動車道最右側騎行。
三、黃燈不停紅燈停。在路口轉換信號燈時,如果遇到黃燈閃爍,又不是特別大的路口,個別電動車便會充分發揮機動性,選擇迅速沖過路口。
個人信息將錄入系統并曝光
據了解,目前,我市主要采取“三教育一采集”的教處一體化模式查處非機動車違法,即體驗式站崗的感受教育、學習交通法規的法律教育、書寫守法承諾的自我教育和采集交通違法者的詳細信息并記錄在案。同時,為了讓交通違法者真正“紅紅臉”“出出汗”“受受教育”,從而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出行習慣,交警部門對交通違法者的個人身份情況、工作單位及違法行為、處罰依據、處罰結果等進行信息采集,采集到的信息不但會被錄入交通違法系統,還會在媒體、網絡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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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淋淋的警示
2018年5月3日,鄭州市航海路城東路向南400米,北向南一輛臨時牌照的私家車和電動車發生事故,電動車上一男一女,其中男子當場身亡。
2018年10月8日早上,鄭州鄭登快速路上發生了一起悲劇,一輛電動車被撞后又連被兩車撞擊,最終電動車上一男子當場死亡,其妻子、孫子受傷……
據2017年統計,鄭州非機動車事故率在交通事故中占30%,造成事故的原因: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走機動車道、酒后騎車等交通違法行為引起。
電動自行車載人規定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成年人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區道路上可以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一人。
電動自行車國標
鄭州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曾分析,按國家《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合格的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重量不超過40公斤,具有腳踏行駛能力。而據調查,2009年我市60多萬輛電動自行車,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超過80%。
作者:鄭州晚報記者 張玉東 汪永森 實習生 許子初 通訊員 韓黎劍 李新 文/圖編輯:河南商報 韓坦道
來源:鄭州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