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鄭州市交通委下發通知,要求鄭州市網約車統一粘貼由其印發的客運標志。
根據要求,在12月11日前已取得運輸證的網約車,由車輛接入的平臺公司統一向鄭州市客運管理處申領網約車標志;12月11日后新辦理運輸證的網約車,網約車標志由證件核發窗口直接發放。
標志張貼位置為車輛前擋風玻璃內右下側區域,標志背面車輛號牌應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一致。
透過這張標志,執法人員可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前方通過手機掃取標志統一的二維碼進入鄭州市網約車輛認證系統,輸入車牌號碼后,可立即獲取查詢車輛的具體信息。同時,執法人員、乘客可在車輛前擋風玻璃后方通過手機掃取標志的二維碼,可立即獲取查詢車輛的具體信息,并可通過系統界面實現一鍵報警、服務評價和乘客投訴管理功能。
根據要求,從明日(12月20日)起,沒有張貼標志的網約車,相關部門將按照規定進行查處。
編輯:河南商報 韓坦道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