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8日宣布,自4月9日起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俗稱行郵稅)。
此次調整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將稅目1、2的稅率分別由現行15%、25%調降為13%、20%;二是將稅目1“藥品”的注釋修改為,對國家規定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目前包括抗癌藥和罕見病藥),按照貨物稅率征稅。
此次重點下調了日用消費品的行郵稅稅率,意味著包括藥品、刊物、教育用影視資料、計算機以及家具、玩具、游戲品等進口稅稅率降至13%,運動用品(不含高爾夫球及球具)、釣魚用品、紡織品及其制成品、電視攝像機及其他電器用具、自行車等稅率降至20%。
同時,為確保患者能夠實實在在地享受減稅紅利,與進口藥品增值稅政策保持一致,擴大按較低稅率(貨物稅率)征稅的藥品范圍。
小貼士
關于行郵稅
行郵稅是對個人攜帶、郵遞進境的物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合并征收的進口稅。為維持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行郵稅各稅目稅率應與歸入該稅目商品的同類進口貨物綜合稅率大體一致。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