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于河湖管理,我省對省級河長進行了調整。其中,省級河長將增加為19名,省委書記為第一總河長,鄭州市委書記任賈魯河省級河長。
我省調整省級河長設置
從7名增加為19名
河南商報記者從河南省河長辦了解到,根據調整方案,我省由原來《河南省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中已明確的7名省級河長,調整增加至19名(包括省委書記所任的第一總河長)。
其中,省委書記為第一總河長;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為黃河下游省級河長,由河南黃河河務局對口協助;省委常委、鄭州市委書記為賈魯河省級河長。
相關部門和市級河長履職情況
省級河長將進行督導
據介紹,省第一總河長、總河長、副總河長負責組織領導全省河湖的管理保護及河長制工作。省級河長分別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
省級河長牽頭組織對侵占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破壞堤防、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市級河長履職情況,省級河長將進行督導,對目標人物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記者:河南商報 王喬琪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