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記者宋紅勝 通訊員韋德濤 文/圖
那些長期靠放款吃高利息,通過訴訟程序獲取非法利益的職業放貸人,在新鄉或要“失業”了。7月16日,新鄉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建立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的意見(試行)》,在全市法院推出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進一步規范涉民間借貸案件的訴訟秩序,嚴厲打擊職業放貸、虛假訴訟等民間借貸行為,有效維護民間融資市場秩序。
新鄉中院依據最高院、省法院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全市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實際情況,專門出臺了《關于建立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的意見(試行)》,“意見”共分為“準確界定職業放貸人特征、建立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實現動態管理和構建聯動工作機制”等五個部分。
意見明確,職業放貸人是指未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批準,不具備發放貸款資質,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出借資金以賺取高額利息,出借行為具有營業性、經常性特點的單位,以及以放貸為其重要收入來源,經常性向不特定對象放貸并賺取高額利息的個人。
意見要求,全市法院要根據自身實際,建立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審理民間借貸案件要先進行關聯案件查詢,上一年度同一或關聯原告在全市轄區法院起訴民事訴訟中涉及3件以上民間借貸案件即可納入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實施動態管理,每年更新一次。法院立案庭、執行局等部門發揮職能作用,扎好“籬笆墻”,慎用相關措施,杜絕職業放貸人利用訴訟程序實現非法利益。
此外,新鄉中院將與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稅務機關和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就疑似職業放貸人名錄制度的實施情況加強預警和研判,完善防范對策。切實建立起打擊高利借貸及衍生違法犯罪行為聯動懲戒機制。
編輯:編輯華麗娟 實習生王路路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