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名義,聯合約談滴滴出行、首汽約車、神州優車、曹操出行、美團出行、高德、嘀嗒出行、哈?出行等8家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
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表示,此次是提醒式約談,旨在聽取平臺公司意見建議,共同為交通運輸新業態規范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并對各企業的安全生產、維護穩定等工作再提醒再督導,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約談的內容涉及順風車、網約車兩個方面。
順風車方面,在安全底線和突發事件處理機制外,約談要求要求順風車要真“順風”, 即要符合順風車本質,必須以駕駛員自身出行需求為前提、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線路相同的擬合乘人員選擇合乘車輛。順風車行為必須不以盈利為目的,僅與搭乘人員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同時嚴禁以順風車名義從事非法營運,對每車每日的合乘次數要有一定限制,符合所在城市的交通出行常理。
對于順風車“順風”屬性的要求是目前多地制定順風車管理條例、制度的總體方向,其中涉及兩項重點:一是對每輛順風車每日接單數進行限制,如哈爾濱即要求順風車每天載客不能超過兩次;另一項即為順風車不能以盈利為目的。
這兩項規定的主要意圖在于防止部分不具有相關資質的車輛通過順風車的變相進行網約車服務。
2019年4月15日,滴滴順風車事業部總經理張瑞通過官方微博、微信發布了“滴滴順風車致大家的一封信”,對滴滴順風車的整改方向進行了披露,首當其沖的一條是“回歸順風車本質,盡全力抵制非法營運”,其中即包括“嚴格按照指導意見要求限制接單次數,規定車主在常用的路線上搭載乘客,讓順風車回歸順路合乘的本質”。
在順風車業務之外,約談再一次強調了網約車的非法經營問題,,要求嚴格落實背景核查有關要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車輛,嚴禁給無經營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派單,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此外還提及“聚合平臺”,稱一些聚合平臺近期出現接入不合規的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司機,以“聚合”的名義從事非法網約車經營等新問題。
(來源:經濟觀察報 見習編輯 劉夢鴿 編輯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