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公司安排的任務完成了嗎?
近日,據裁判文書網掛出來的一則終審判決,廣州農商行4名員工違規放貸近1.9億元,其中1.3億元貸款逾期未還,而其背后的原因竟然是“為完成銀行放貸任務”。
據裁判文書,法院認為,這3名員工(另外一名已判決)無視國家法律,身為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并造成特別重大的損失,其行為均已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
4名員工紛紛入刑......
向190人違規放貸近1.9億元
裁判文書顯示,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期間,被告人李曉明擔任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小金融事業部奧園廣場微小貸中心(以下簡稱奧園微小貸中心)業務主管,負責貸款業務管理及貸款的審查、審批等。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期間,被告人黃幄奇、黎杰信及梁某(已判決)為其下屬業務經理,負責貸款業務辦理及貸前調查。
上述人員為完成銀行放貸任務,共同違反《商業銀行法》《貸款通則》及相關業務管理的規定,未對其所經辦或審批貸款的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使多名借款人獲得貸款,但逾期無法還款。
其中,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間,由梁某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84名借款人成功獲得每人100萬元的貸款,共計人民幣8400萬元,2015年5月后均出現逾期。截至2016年10月20日,共收回貸款本金1603.65萬元,收回利息554.50萬元,逾期未收回6241.86萬元。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期間,由被告人黃幄奇、黎杰信等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72名借款人成功獲得每人100萬元的貸款,共計7200萬元。截至2017年4月,逾期未收回4794.86萬元。
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由被告人黎杰信經辦、被告人李曉明審批的34名借款人成功獲得34筆貸款,共計3370萬元,該34筆貸款陸續出現逾期。截至2017年8月1日,共收回貸款本金609.41萬元,收回利息582.26萬元,逾期未收回2178.33萬元。
據每經小編統計,該4名員工一共向190名借款人違規放貸近1.9億元,其中,有超過1.3億元逾期未收回。
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李曉明、黃幄奇、黎杰信無視國家法律,身為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并造成特別重大的損失,其行為均已構成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告人李曉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黃幄奇、黎杰信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予以減輕處罰。
因此,判決被告人李曉明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黎杰信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被告人黃幄奇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李曉明、黎杰信、黃幄奇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請求從輕改判。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查明,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及定性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州農商行曾遭廣州市紀委監委點名批評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0月,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公布的對廣州農商行的巡察反饋情況中,就提到了“基層從業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這一現象。
圖片來源: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
據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根據廣州市委部署安排,2019年3月21日至6月21日期間,十一屆市委第七輪巡察工作派出8個巡察組,采取“一托三”方式,對24個單位黨組織開展了巡察。
其中,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存在以下主要問題:服務“三農”不積極,違規問題整改不力。
貫徹上級決策部署不堅決,投向“三農”貸款和小微貸款增速慢,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存在短板。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機構變動和干部調整較為頻繁,存在違規提拔干部、職責推諉扯皮等問題。
基層黨組織覆蓋率不高、功能弱化,流動黨員疏于管理。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監督執紀問責寬松軟,基層從業人員違紀違法問題時有發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公款購買購物卡和高檔酒水、公車私用等“四風”問題依然存在。
勤儉節約意識缺乏,會議和培訓大多組織在酒店召開。“靠啥吃啥”問題明顯,員工個人消費貸款審核不嚴等問題整改不力。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廣州農村商業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繼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圖片來源:廣州市紀委監委網站
今年3月15日,廣州農商行報送了該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
近期,證監會發布《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簡稱《反饋意見》)。
《反饋意見》中,廣州農商行的貸款質量問題備受關注。
根據《反饋意見》,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6年12月31日,該行逾期貸款分別為84.51億元、59.65億元和87.44億元,占貸款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24%、2.03%和3.56%。
證監會要求補充披露逾期貸款及逾期率波動較大的主要原因;逾期貸款與不良貸款之間的關系,是否存在逾期貸款未劃分為不良貸款的情況,如存在,需披露原因;逾期貸款率和不良率變動趨勢存在差異的原因;分析披露逾期貸款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是否充分。要求保薦機構、會計師說明對上述事項的核查情況和意見。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見習編輯 劉夢鴿 編輯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