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研究生還沒有畢業,在鄭州能否先購房,后申請補貼?非鄭戶籍人才購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非鄭戶籍人才購房和非鄭戶籍購房有什么區別?
11月27日,河南商報“安居鄭州”住房政策問答系列活動之“鄭州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政策”直播活動為你答疑解惑。
(左:樓市商報主編高瞻展 中:受理科包葉楠 右:合同備案管理科李曉梅)
借助于“畫中畫”的直播呈現方式,嘉賓在講解政策要點時,同步展示住房申請補貼的流程及操作步驟,圖表、流程圖、手機錄屏的運用,也清楚解釋了2020年出臺的青年人才購房補貼政策的變化。
直播開始后不久,有不少網友通過跟帖留言的方式舉出關于人才政策的相關困惑,做客直播間的鄭州市房地產市場和產權交易管理中心合同備案管理科科長李曉梅和受理科科員包葉楠,也在第一時間回答網友提問,互動頻繁。
據了解,本次直播活動是河南商報“安居鄭州”住房政策問答系列活動的一部分,隨后還會邀請更多的“政策通”走進直播間,回答您關于住房的各種問題,歡迎關注樓市商報公眾號(loushishangbao),獲取更多信息。
附本次直播活動解答的相關政策問題
問:本人今年剛碩士畢業,2018年在鄭州首次購房,簽訂有購房合同,尚未辦證,可以憑這套房申請購房補貼嗎?
答:按照鄭政辦〔2020〕24號文件的規定,申領補貼條件之一就是“在我市首次購買住房,購房合同簽訂時間為2017年1月1日(含)之后且合同已完成備案,并按規定納稅,取得完稅憑證”。因此在該房屋備案和納稅完成后,可以憑此住房申請購房補貼。
問:目前是在讀研究生,還沒有畢業,能否先購房后申請補貼?
答:鄭政辦〔2020〕24號文件要求“在2017年1月1日之后畢業”,且在補貼辦理核準環節我們需要“查驗申請人是否為全日制雙一流本科或全日制碩士、博士學歷”所以申請人可以按住房需求先購房,在畢業后,符合條件時再申領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
問:非鄭戶籍人才購房和非鄭戶籍購房有什么區別?
答:非鄭戶籍人才購房,在限購審查時只審查學歷、職稱和教育、人社部門的認定情況,以及購房人就業狀況,不再審核社保和個稅證明的繳納期限。
問:外籍人才在國內限購區域內,是否可以按人才政策購房?
答:可以。需提供在鄭州行政區內的注冊企業營業執照、在職證明 、勞務合同,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學位認證書”、護照。
問:非鄭戶籍人才購房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學歷;副高級(含)以上職稱;高級技師(含)以上職業技術資格,以上三個條件具備一個即可。另外還必須在鄭工作,在鄭購買首套自住住宅。需要說明的一點是購房合同中所列明的購房人必須是符合條件的人才本人。
問:我補貼款已經發放了,用與申請購房補貼的這套房子可以賣掉嗎?賣的時候補貼款需不需要退回?
答:鄭政辦〔2020〕24號文件規定“所購買的房屋執行鄭州市限售政策”,即“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2017年5月3日 (含)之后購買的住房,自取得 《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不滿3年的不得上市轉讓。”如果在滿足限售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出售住房不需要退回補貼。但如果申報補貼后,在沒有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時候,申請撤銷購房合同時需要按規定先行退回補貼款。
問:本人在2018年已經申請過購房補貼了,現在結婚后,配偶是2017年畢業的研究生學歷,請問她可以還憑我之前申報補貼所購住房申請自己的補貼嗎?
答:按照鄭政辦〔2020〕24號文件,用于夫妻雙方均可以申請各自的補貼,且購房人可以是申請人的配偶,所以該網友的配偶可以申請補貼。
問:本人在2015年結婚,在婚前個人購買了一套住房。現在配偶想單獨購買一套住房,請問她可以申請補貼嗎?
答:根據鄭政辦〔2020〕24號文件規定,且合同已完成備案,并按規定納稅,取得完稅憑證。申請人的家庭在2015年已購買了首套住房,不符合購房時間的條件,故不能申請購房補貼。
問:本人在2015結婚,2018年購買了一套住房,屬于本人單獨所有。本人不符合購房補貼的申請條件,但是配偶符合,請問她可以申請嗎?
答:申請人的家庭在2018年購買了首套房,即使購房合同上沒有寫配偶的名字也符合購房補貼條件,其配偶可以申請。
問:本人在2018年已申請過購房補貼,2019年結婚。婚后配偶于今年購買了一套住房,請問她可以申請購房補貼嗎?
答:根據鄭政辦〔2020〕24號文件規定,“此前夫妻雙方均符合條件只補貼其中一方的,另一方可補充申請”。因此申請人可以補充申請,但在申請時須用配偶2018年時申報補貼所用的住房提出申請。
問:本人購買的住房在滎陽,請問可以在網上申請嗎?
答:根據鄭政辦〔2020〕24號文件規定,“在市內五區(金水區、二七區、中原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購房的,由鄭州市房地產市場和產權交易管理中心負責受理;在其他區域購房的,由房屋所在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受理。”所以,申請人須到滎陽市住房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問:本人從2017年開始領取每月的生活補貼,今年6月份生活補貼已全部發放完畢。本人在今年8月份購買了一套住房,請問還能申請購房補貼嗎?
答:根據鄭政辦〔2020〕24號文件規定,在補貼辦理核準環節我們需要“查詢申請人是否在鄭州市青年人才儲備計劃生活補貼名單之中。”所以申請人只要在該名單之中,并且符合購房補貼的其他條件即可申請。
問:本人在2018已申請過了購房補貼,請問還可以申請人才公寓或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嗎?
答:根據鄭政辦〔2020〕24號文件規定,“已領取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的,不得重復享受其他的人才安居補貼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因此申請人不能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
統籌:趙強
編輯:張超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