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孫超
日前,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公布關于對汝州玉川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平銀保監罰決字〔2020〕8號行政處罰的決定。
該行政處罰決定顯示,汝州玉川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向關聯企業發放信用貸款。
對此,平頂山銀保監分局依據《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汝州玉川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河南商報記者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檢索結果顯示,因向關聯企業發放信用貸款,被處罰的金融企業僅汝州玉川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編輯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