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來自執行。
近年來,金水區法院受理的各類執行案件數量逐年增長,為了破解“執行難”,開展了為期80天的“夏季雷霆”專項執行活動,共執結各類案件4513件,發放執行款項一億七千多萬元。
【成果】
80天
執結案件4513件
8月17日,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召開了“夏季雷霆”執行專項活動新聞發布會,據了解,今年截至目前,該院已收執行案件17129件。
在為期80天的“夏季雷霆”專項執行活動期間,該院執結各類案件4513件,發放執行款項1.748億元;騰遷房產243處,扣押車輛7輛;司法網絡拍賣上傳拍品169件,成交110件,成交總金額為2.304億元;司法拘留拒不執行、妨礙執行人員135人;審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件553件,拒執打擊數量名列全省基層法院第一。
據金水區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張啟明介紹,自5月10日開展活動以來,該院黨組書記、院長蔡理亮把執行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親自部署、親臨一線,指揮調度專項執行活動,包案辦理的11起“疑難案”、“骨頭案”,目前已全部辦結。
金水區法院還積極探索推行執行懸賞制度,通過網絡媒體發布、集中宣傳、到被執行人住所等地張貼懸賞公告等措施,鼓勵社會公眾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活動期間,張貼、發放執行懸賞公告1600余張,涉及146名被執行人,迫使32人主動履行了還款義務。
針對被執行人平時面難見、人難找的情況,該院執行干警充分利用節假日、周末、夜晚等時機,與失信“老賴”斗智斗勇,迫使其無處藏匿。同時,堅持公訴與自訴并用,嚴厲打擊“拒執”行為。
【案例】
兒子拒不交還前妻房屋
其父用柴油潑執行法官
幾年前,梁某云與朱某寶達成離婚協議,可朱某寶至今未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權利人梁某云向金水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5年2月9日,金水區法院將被執行人朱某寶名下位于鄭州市金水區鄭花路的房屋予以查封,并責令被執行人朱某寶于本裁定生效后3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逾期不履行,法院將依法評估、拍賣上述查封財產。
2016年9月7日,法院依法對上述房屋進行評估并以141.1萬元成功拍賣。2016年11月,執行干警張貼了騰房公告,但房屋已經被朱某寶出租給王某妮、王某清夫婦,執行干警隨后向王姓夫婦講法析理,要求其搬出房屋。王某妮拒絕搬出,并通知被執行人朱某寶的父母朱某亮夫婦來到現場。
在清理房內物品時,朱某亮突然沖到現場站在執行法官身后,右手持事先準備好的瓶裝不明液體連續多次潑向執行法官,左手掏出打火機并試圖點火,執行法官劉浩東看情況不對,迅速反應,沖上去摁住了朱某亮的胳膊,在數名執行員合力之下將其手中的打火機及盛裝不明液體的瓶子奪下來,將其制伏。
經搜查,在朱某亮的三輪車內發現一大瓶柴油,執行干警將朱某亮及涉案證據移交鄭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當日朱某亮因涉嫌犯妨害公務罪被刑事拘留。
2017年5月11日,金水區法院判決被告人朱某亮犯妨害公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八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