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恩澤
近幾年來,一種名為比特幣的虛擬貨幣在互聯網世界走俏,正如烈火烹油、鮮花著錦之盛。
經歷了2013年的無限風光之后,到2015年行情最低迷時,比特幣的價格蒸發了將近90%。然而近年來,比特幣的價格再次一路飆升,在我國的比特幣交易市場,1枚比特幣的價格從年初的不足7000元一路炒到逾30000元,可謂十分瘋狂。
2008年11月,一位化名為“中本聰”的電腦極客在一家密碼學論壇上首次提出了比特幣的概念——這是一種基于P2P(對等網絡)、依托區塊鏈(去中心化數據庫)等多種電腦加密技術產生的虛擬貨幣,必須通過“挖礦”的方法才能取得。所謂挖礦,就是不停地運作昵稱為“挖礦機”的高性能電腦設備,通過特定程序的復雜算法對比特幣進行生成。
無心插柳柳成蔭。比特幣原本只是電腦極客們的數字游戲,沒想到卻經過互聯網的傳播風靡全球,身價扶搖直上,開始野蠻生長。
比特幣在全球范圍內獲得追捧,是因為其具備貨幣的基本特征,可以流通,又能保存,不受監管,還有避稅功能,數量稀缺,再加上人為炒作,身價也就跟風看漲。
不過,盛名之下,其實難副。投資比特幣說白了就是一場賭博,更多的人是通過炒作,試圖從擊鼓傳花般的資本游戲中獲取巨額利潤,縱然是一種虛幻的狂歡,但只要最后一瞬間的鼓點不落到自己頭上,不成為“接盤俠”,就能賺個盆滿缽盈。
于是,比特幣流通簡易的特性被狂熱炒家的投機性所掩蓋。其交易量大、交易頻率高的火爆景象,其實主要是一些機構和個人投資者通過高頻交易做大業務量,并非體現了市場的真實需求。如此發展下去,17世紀荷蘭的郁金香泡沫很可能在比特幣身上重現。一個不受監管、沒有規制的金融衍生品,最終只能是一個電子符號。
世界范圍內對比特幣的質疑聲從未停止——
“比特幣的內在價值幾乎為零,這將是一場海市蜃樓。”股神沃倫·巴菲特曾經斷言。“比特幣最大的軟肋,就是不與實體經濟產生交集。”一位美國專家指出,它不能滿足硬通貨幣的首要條件,即與經濟發展相匹配。如果比特幣只是在交易平臺上炒來炒去,長期游離于實體經濟之外,除了消耗電力、消耗計算機運算能力之外,就沒有任何意義,反而會危及一個國家的金融秩序。因此,沒有哪個國家會允許這種不由中央銀行發行、不受監管,卻又沖擊法定貨幣的虛擬貨幣恣意泛濫。
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指出比特幣具有無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被稱為貨幣,但由于其不屬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五部委下發的文件,事實上劃定了禁區,確認了在中國境內比特幣貨幣意義上的非法地位。比特幣的“野性”決定了它要想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是不現實的,即便價格冰火兩重天也純粹是人為炒作,既然是金融衍生品,就會有投資泡沫,而押注于變數之上的期望值,其風險不言而喻。因此,面對比特幣當前的火爆行情,投資者切記要冷靜。
當然,存在即合理,隨著科技的進步,去紙幣化必然會導致電子貨幣的使用更為頻繁,興許有朝一日,作為傳統貨幣的補充,比特幣會在貨幣市場有其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