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首席記者 王苗苗)8月26日,河南省醫療保障局、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通知,明確自8月28日起,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標本單采)項目價格,由60元/人次,下調至50元/人次。
據了解,本次進行價格調整的,除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標本單采)項目外,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標本混采)項目以及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測定(化學發光法)項目的價格也有所調整。
其中,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標本混采)項目價格,由20元/人次,下調至15元/人次;新型冠狀病毒抗體測定(化學發光法)項目價格,由25元/人次,下調至20元/次。
上述通知要求,相關項目價格為最高指導價格,不得上浮,下調幅度不限。同時,公立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優先采購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及抗體檢測配套耗材、檢測試劑,相關檢測試劑執行零差率銷售政策。(編輯 呂瑞天 張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