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孫科 通訊員 劉朦)“太感謝了,謝謝朱帥調解員為我要回了欠款,錢雖然不多,但也算了卻我一樁心事,謝謝……”說話的是居住在鄭州市中牟縣的謝某。至此,一樁長達十一年的民間借貸糾紛得以成功化解。
事情還得從2010年說起,周某與謝某系同村村民,當時,周某以生意周轉為由,向謝某借款20000元,約定利息,并出具借條。周某借款到期后未償還借款本息,后經謝某多次催要,周某以沒錢為由,拒絕償還原告借款,謝某無奈訴至中牟法院。
接到該案后,調解員聯系雙方當事人詳細了解情況,約定好調解時間。
到場后,調解員分別給雙方當事人做思想工作,向雙方闡明相關法律規定,引導雙方用積極的態度解決問題,可調解到一半,被告周某突然不愿調解了,起身離開,調解員趕忙叫住周某,積極為周某做思想工作,并先讓周某表述自己的調解意見,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還款方案。然后讓周某在門口等待,調解員進去與謝某協商,達成調解合意之后,周某隨后也進入調解室,在調解員多次的耐心講解和反復勸說下,雙方當事人成功達成調解協議。
被告周某表示,自己生意失敗后,經濟條件不好,因此沒有按時還款,深感歉意,并表示自己一定盡快還款。原告謝某也表示,理解周某的難處,愿意給予被告周某一定時間。
最終,在調解員的悉心調解下,原被告雙方互諒互解,被告周某積極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周某得知謝某手受傷了,還關心詢問原告謝某的身體狀況,雙方和好如初。至此,11年借款糾紛圓滿化解。
該案件涉及民間借款數額不大,但牽扯到雙方當事人的一些個人人情交際關系,直接影響當事人的信用等級。中牟法院調解員朱帥在堅持自愿平等、依法調解的前提下,重視合理合法說服當事人,最終讓兩個為還錢反目的老鄉握手言和。
編輯:劉夢鴿 李英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