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洛陽市環境攻堅辦通報了自公安環保聯合執法專項行動以來,查處的一批嚴重環境違法案件,曝光了一批環境違法的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嫌污染防治設施未運行的企業,已全部被立案調查,待行政處罰后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未落實管控措施的企業,已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行政拘留5天以上,并將該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移交轄區環保部門處理。擬處罰企業累計金額達228萬元。
其中偃師市洛陽鑫隆鋁業有限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指令,涉嫌存在臺賬造假,與實際運行的情況不符,被聯合執法部門抓了現行。目前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行政拘留,并將該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移交轄區環保部門處理;嵩縣大千建材貿易有限公司在排污環節“省事”,也被逮了個正著。
洛陽市環境攻堅辦一負責人介紹,自11月11日截至11月14日,共出動現場執法人員120人次,執法車輛24臺,檢查企業61家。其中,發現問題企業18家,占被檢查企業數的29.5%;未落實管控措施的企業5家,占被檢查企業數的8.2%;涉嫌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的企業5家,占檢查企業數的8.2%;其它違法行為的企業8家,占被檢查企業數的13.1%。現已行政拘留5人,擬處罰違規違法企業累計金額達2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