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按面積收費,在我省還是絕對的“主流”。相比之下,用之即開、不用即關的熱計量方式,讓不少市民更為向往。以后,有了法規“支持”,按用熱量交暖氣費的人家可能要多起來了。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上,《河南省節約能源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提請第二次審議。
《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對集中供熱規劃區域內的新建建筑實施分戶計量,對既有建筑實施供熱分戶計量改造。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熱用戶,熱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分戶計量的用熱量收費。
對于這項修改,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王新民介紹,一審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對集中供熱建筑按照用熱量收費,有利于降低消耗、推進節能、減少污染。在調研和公開征求意見過程中,一些單位和群眾也建議條例增加相關內容。目前對集中供熱建筑實行按用熱量計費,技術上比較成熟,因此做出了修改。
編輯:河南商報 孫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