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問今天查不查酒駕,天天都查。”河南商報記者從鄭州市交警支隊了解到,西方的平安夜、圣誕節,以及2018年元旦即將到來,在此期間鄭州交警針對酒后駕駛、無證駕駛、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將每天開展嚴查行動。
一到過節,車友有認識交警的,最常問的一句話就是:今天查不查酒駕?言外之意就是如果不查酒駕,就會酒后開車上路。
據了解,中西方節日比較集中的12月底至1月初,是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高發期。今年,鄭州交警將全員上崗,白天利用固定崗查處酒后駕駛、無證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夜晚成立100個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小分隊,在酒吧、飯店、高架橋上下橋口等位置分布,加強路面監控。交警也提醒廣大車友,一定不要有僥幸心理。
對于查處的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交警將予以2000元的罰款,同時對司機的駕駛證一次扣12分并暫扣半年。對于被查處的屬于第二次酒后駕駛的司機,交警將同時對駕駛員處以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對于查處的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將對駕駛員予以刑事拘留,待法院判決后予以一個月以上、半年以下的拘役,同時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以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資格。
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說,司機一旦被查處到酒后或醉酒駕駛交通違法行為,輕則開不成車,重則被判處刑罰,甚至會丟掉工作。酒后駕駛引發交通事故的,不僅要承擔賠償責任,還要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遇到碰瓷高價訛人的,吃虧還不敢報警,交通違法的成本很大,因此任何時候都不要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