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由中牟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朱某秀非法占用農用地案在中牟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中牟縣法檢兩長分別擔任審判長和公益訴訟人出庭。這是經河南省檢察院批準的河南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經中牟縣檢察院審查查明: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間,朱某秀在未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擅自毀壞其承包的中牟縣廣惠街劉申莊村南的林地,用以硬化道路、修建倉庫、開設陶瓷城,致使106.1畝林地遭到破壞。
2016年3月22日,中牟縣森林公安局以涉嫌占用農用地罪對朱某秀立案偵查,但因原林地所有權人不愿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生態資源損害尚未修復,為了有效懲治犯罪、更好地保護生態資源,經河南省檢察院批準,11月24日,中牟縣檢察院依法向中牟縣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最終,審判長當庭宣告被告人朱某秀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零2個月,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將涉案陶瓷城拆除,恢復林地原狀,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公益訴訟機關評估費1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