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
2018年“雙節”即將來臨,煙花爆竹進入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旺季。年終歲尾,是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高發時段。12月21日,鄭州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安監局、市城管委四部門聯合召開2017年全市煙花爆竹禁放新聞通氣會,通報有關工作情況。
【通報】
非法生產、違規燃放
鄭州今年已有196人被拘
通氣會上,鄭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武清通報了今年以來全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開展情況。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336起,治安拘留196人,罰款124人,收繳煙花爆竹1359箱。
今年10月2日,滎陽市公安局在對廣武鎮馮莊村進行大排查時發現,村民董某紅家非法儲存200余箱各類煙花爆竹,董某紅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
張武清表示,2018年“雙節”即將來臨,煙花爆竹進入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燃放旺季,全市禁放工作面臨著更大的壓力,下一階段將最大限度動員社會各界力量,繼續加強禁放工作宣傳力度,全面簽訂禁放工作責任書,相關警種繼續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嚴格落實舉報有獎制度,對舉報有功群眾及時兌現獎勵,對非法儲存、銷售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發現一起,處罰一起。
【問題 】
個人違規燃放
怎樣處罰
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的處罰,主要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問題 】
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違規燃放如何處罰
依據《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第十條,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對存在教唆、誘騙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對實施教唆、誘騙行為的人員,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七條第二款和第三十條,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問題 】
婚喪嫁娶
燃放煙花爆竹會被處罰嗎
對在禁止區域內違規燃放的相關單位及利用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單位場地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依據《企業事業單位內保條例》第十九條,《公安機關監督檢查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河南省違反<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等規定,對拒不整改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另外,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拒不整改的,對單位經營管理人員處5日以下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