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從1月1日開始,鄭州市環保部門將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這就意味著汽車前擋風玻璃上的黃綠標,逐漸將成為過去式了。此外也意味著,今后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里將包含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作用,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將不被發放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也就無法上路行駛。
記者了解到,2016年8月21日,環境保護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環保部門未來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更換為采用相關機構拍攝排放檢驗合格報告上傳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監管系統的方式。在去年7月25日,我省機動車環保標也已取消,但豫A牌照待定。但從今年1月1日起,由鄭州市環保部門核發的黃綠標,今后不再發放,機動車車主也不必申領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那么,環保部門不再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是否代表車輛不用進行排放檢驗?答案是否定的,雖然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取消,但車輛排放檢驗依然存在。通知要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將排放檢驗合格報告拍照后,上傳公安交管部門,對未經定期排放檢驗合格的機動車,不予出具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公安交管部門對無定期排放檢驗合格報告的機動車,不予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簡單說就是今后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里將包含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作用,即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也不會被發放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也就無法上路行駛。
那么,新車以后就不用去領環保標志了?答案是肯定的。符合條件的私家車輛在前六年是免檢的,第七年開始需要檢測排放,但也不需要領環保標志了。若在檢測尾氣中發現超標等問題不僅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還必須進行整改。
據介紹,即便“黃綠標”取消后,未達到相關標準的汽油車和柴油車,仍然是黃標車。機動車排放污染是否達標,將不再以“黃綠標”來進行判斷,而是通過電子信息平臺的錄入數據來判斷機動車是否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