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限行政策下,不少鄭州市民購買了新能源汽車,但是想給汽車充電卻沒那么容易。鄭州陽光嘉苑小區的王先生說,他有一輛新能源汽車,為了充電方便,想在小區內自己租用的停車位上安裝個充電樁,一個月來跑了好幾個部門,最終卡在了物業公司和業委會環節。
據了解,目前鄭州已發放了近萬個新能源車專用號牌。市民在小區內購買的停車位或租用的停車位上安裝充電樁,要走哪些程序?怎樣解決新能源車主與所在小區物業、業委會之間的矛盾?
遭遇
業主申請安裝充電樁被拒絕
王先生家住鄭州索凌路附近的陽光嘉苑小區,該小區沒有地下車位,平時業主們都把私家車停在小區樓下空地上。從兩年前開始,王先生在小區里租了個停車位,“停車服務費每年交一次。”他說。
同年,王先生購買了一輛純電動的新能源汽車。因為是在一家汽車4S店工作,所以他之前一直是在店里的充電樁上充電。前段時間,為了不給店里添麻煩,他就想在小區自己租用的停車位上裝個充電樁,“鄭州街頭的電動汽車充電樁數量太少,離我家最近的一個公共充電樁,有好幾公里遠,在小區外面充電實在太麻煩。”王先生說,之所以選擇在小區內安裝充電樁,還有個原因是在小區內充電比在外面的公共充電樁充電便宜,“如果個人申請在小區停車位上裝個充電樁,一度電是五六毛錢,在外面充電是一度電一塊多錢。”
于是,他上網查詢了相關政策,并陸續找電動汽車廠家、鄭州供電公司、小區物業、業委會、社區居委會、社區警務室等多個部門咨詢,前前后后跑了快一個月,但是直到現在充電樁還未能安裝成。王先生說,主要是卡在了小區物業和業委會那里,對方不給他開具同意安裝充電樁設施的證明,沒有證明,供電公司那邊就無法為他辦理裝表、接電手續。
“限行后,鄭州的新能源汽車可能會越來越多,國家對于居民區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也有政策規定,為啥實際執行起來這么難?”王先生說,現在,咋給自己的新能源汽車充電,已經成了他的一塊心病,“這個問題將來可能成為很多小區面臨的共性問題。”
回應
物業:停車位屬全體業主共用
對于王先生的訴求,物業公司為啥拒絕呢?記者聯系了陽光嘉苑小區的物業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小區的停車位占用的是小區地面的公共區域,停車位是小區業主共用的,如果某一個業主在停車位上安裝了充電樁,那個停車位豈不是變成了個人所有?另外,如果安裝了充電樁,一旦出現消防安全隱患,誰負責?
該負責人稱,其他問題可以向小區業主委員會咨詢。隨后,記者聯系了該小區業主委員會的馬主任。對方表示,王先生曾找他反映過此事,業委會很重視,組織了物業公司、業委會代表并邀請了社區民警參加討論,最后大家沒法同意王先生在停車位上建充電樁。因為他租用的停車位不是他購買的,沒有停車位的產權,而小區里的停車位只供業主租用,不賣。
馬主任稱,本著服務業主的目的,業主委員會已考慮在小區內某個區域建立幾個公共的電動汽車充電樁,供有需求的業主共享使用。
調查
地下停車位產權不明晰,物業有顧慮
連日來,記者隨機走訪了鄭州的5個居民小區,均未發現小區內有供電動汽車充電的停車位。
在未來路福元路附近的一個小區,物業公司一名負責人稱,已有業主反映過類似問題,現在物業正在想辦法解決此事,不過想要安裝充電樁,先要弄清楚停車位的產權和使用性質,“地上車位屬于公共區域,產權和收益一般歸全體業主所有,但是小區地下停車位尤其是人防車位,產權到底屬于誰,國家現在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在此情況下,如果小區物業貿然允許小區業主在長期租用的停車位上安裝充電樁,肯定會引起其他業主不滿,產生糾紛。
該負責人表示,地上停車位和地下停車位安裝充電樁的施工條件也不一樣,“地上停車位的電源問題比較容易解決,但是地下停車位,有些離電源較遠,給汽車充電的電線也比一般的電線粗,從哪里走線、走線時影響了其他業主的停車位使用,該咋辦?扯電線的費用誰來出?”
有居民表示,如果小區建設時就要求同時配建電動汽車充電樁,這些問題可能就不會存在了。而記者了解,2016年3月,鄭州市城鄉規劃局出臺了《關于推進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通知》,其中提出“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應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其中不少于2%的車位應與住宅項目同步建設完成充電設施,達到同步使用要求,建設位置應結合小區布局合理安排”。
但是,該規定是2016年3月出臺的,在此之前建成的小區,幾乎很少有配建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金水路玉鳳路附近一個小區的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小區開建時,開發商都會考慮成本的,即便是都按要求100%配建了充電設施或者預留了安裝條件,現在小區內的電動汽車數量畢竟有限,配建設施建得太多,可能會大量閑置,甚至成為擺設”。
疑問
個人申請安裝充電樁,需要走啥程序?
據了解,居民個人申請為停車位安裝充電樁,需要向電力部門提出用電申請,申請的具體程序是啥?
鄭州供電公司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申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固定車位的產權證明或者車位產權單位的許可證明、物業公司出具的同意使用充換電設施的證明,此外,申請人需要與供電公司簽訂《電動汽車充電樁使用電協議》,申請受理后,供電公司會到現場查看供電條件,然后進行裝表、接電。
此外,根據國家發改委等部門前年出臺的《關于加快居民區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規定,對于占用固定車位產權人或長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設充電基礎設施的行為或要求,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授權的管理單位)原則上應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居民個人申請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是否需要找規劃部門審批?鄭州市規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在自有停車庫、停車位,各居住區、單位在既有停車位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均不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城市公共停車場時,也不需要為同步建設充電樁群等充電設施單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居民個人安裝充電樁后可能產生的安全問題,如何解決?有專家建議,可以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解決,比如充電樁設施的安裝者、所有權人、物業可以通過購買商業保險規避相應的風險,防范在充電基礎設施的使用過程中侵害第三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