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病貴”問題有望得到改善,我省公立醫院收費方式迎來重大變革——改“按項目收費”為“按病種收費”。1月2日,省發改委、省衛計委、省人社廳聯合下發《關于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工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即日起在全省公立醫院啟動按病種收費改革,這意味著全省公立醫院將實現首批142個病種收費同價。
目前,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主要是按項目收費,患者就診所涉及的服務項目少則十幾項,多則上百項,使“重復檢查”“過度醫療”和“亂收費”有了運作空間,也給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帶來很大困難。
按病種收費屬于“打包式”收費,包含患者從確診入院到按治療臨床路徑規范達到臨床療效標準所發生的診察、治療、麻醉、手術、護理、檢查、檢驗、床位、藥品及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如實際費用高出病種費用標準,高出部分由醫院承擔,患者和醫保基金不再付費。
根據國家遴選的320個病種和日間手術病種目錄,我省初步遴選了142個病種供各地開展按病種收費工作時選擇,主要是常見多發病種,如白內障、冠心病、急性闌尾炎、骨折等,其收費標準也執行統一價。
患者就醫流程有何不同?《通知》指出,醫療機構要對接診患者實行首診負責制,凡能夠開展的病種,均應實施按病種收費,醫療機構無需向患者出具醫療費用清單和住院費用一日清單。
醫保支付政策如何實施?《通知》指出,醫保基金對超出病種收費標準外的費用不再支付。如患者選擇可另行收費的醫保目錄內醫用耗材,在設定的最高支付限額內的費用,由個人和醫保基金按規定標準結算。
《通知》還要求,醫療機構對納入按病種收費管理的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診療技術規范,確保醫療服務質量,不得避重就輕,不得推諉患者,不得簡化診療過程、分解住院次數,不得變相收取其他費用,不得降低對患者的醫療服務量。各級醫療機構要在顯著位置公示按病種收費的病種名稱、收費標準等信息,使群眾及時了解按病種收費政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來源:河南日報
作者:欒姍
編輯:河南商報 孫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