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辦法》的實施,外賣市場變化確實很大。不少訂餐用戶表示:飯菜分量足了,菜品質量也提高了,點餐圖片落實到位了。
同一家飯店訂餐節前節后不一樣
在鄭州某公司上班的孫小姐是網絡訂餐的老用戶,每天中午都會為吃什么發愁:昨天中午吃的米飯,今天中午換換口味,吃面吧。孫小姐打開美團查詢周邊的美食。“說實在的,單位周邊的飯店都吃一遍了,就想換換口味。”
2日上班第一天,孫小姐點了一份米飯。在她看來,在同一家飯店訂餐,現在送來的飯菜和元旦之前變化很大。“之前看著點餐圖片好多肉片,但是送來的菜就三五片肉,圖片和實物差距很大。現在不一樣了,實物接近點餐圖片,不但分量足了,質量也提高了。”孫小姐說。
感受到變化的不但是訂餐用戶,入駐的商家也在改變。一家入駐平臺的餐飲店老板告訴記者,作為入駐的商家,在上傳飯菜圖片時,肯定會對飯菜圖片進行美化,而在供應訂餐用戶時,能夠過得去就行。現在不行了,網絡餐飲服務管理辦法出臺了,肯定要按照規定來,不但要保證分量足、質量高,而且對使用的餐具等都有規定,確保訂餐用戶吃飽吃好。
美食上門如進店線下須有實體店
日前,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副主任、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孫梅君接受了新華社記者專訪。就新規對外賣平臺和入駐商家作出哪些要求和“吃貨”們的舌尖安全增添哪些新保障等一系列問題進行解讀。
《辦法》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保證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許可信息真實。
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自己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不得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應當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保持一致。
解讀:網絡餐飲服務平臺要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與入網商家簽訂食品安全責任協議,登記入網商家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信息,確保入網商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確保其許可證載明的經營場所等信息真實可靠,確保其按照許可的主體業態和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
平臺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如果有變更,應當及時更新。要加強對入網商家經營行為的抽查和監測,確保其經營行為持續合規,確保線上線下餐食服務同標同質,不得委托加工制作。發現違法違規的,要及時制止并報告入網商家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的,要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機構人員要配備投訴途徑要公開
《辦法》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制度,并在網絡平臺上公開相關制度。
解讀:網絡餐飲服務平臺要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和考核。要建立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審查登記等相關制度,并在平臺上及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平臺要建立投訴舉報處理制度,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渠道和方式,對消費者的投訴舉報,要及時進行處理,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
“外賣小哥”懂規范平臺不當“甩手掌柜”
《辦法》規定: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和管理。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配送容器,保持容器清潔,并定期清洗消毒。送餐人員應當核對配送食品,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自建網站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記錄義務,如實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稱、下單時間、送餐人員、送達時間以及收貨地址,信息保存時間不少于6個月。
解讀:網絡餐飲服務平臺要制定送餐服務管理規范,加強送餐人員管理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保障送餐人員個人衛生,保障配送容器安全無害、清潔衛生,要關心“外賣小哥”身心健康,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平臺提供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的,要保證所提供的容器、餐具、包裝等無毒、清潔。要嚴格落實記錄制度,如實記錄網上訂單信息,包括餐食名稱、下單時間、送餐人員、送達時間和收貨地址等等,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