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以默認方式
為旅客購買服務
中國民用航空局近日起草《民航旅客國內(nèi)運輸服務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應當明確告知旅客實際承運人、票價、行李尺寸要求、航空運輸過程中的收費服務及費用標準等航空運輸服務的信息,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并保存已履行告知義務的相關證據(jù)。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在銷售客票時,不得以默認選擇方式為旅客做出購買付費服務的選擇。
《征求意見稿》指出,旅客自愿變更客票的,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應當按照旅客購買客票的票價適用條件辦理。因天氣、突發(fā)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以及旅客等非承運人原因?qū)е潞桨嗳∠⒀诱`、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時,旅客要求客票改期的,承運人應當在有可利用座位情況下為旅客辦理客票改期,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改期費用,產(chǎn)生的票價差額由旅客承擔;旅客要求簽轉(zhuǎn)的,原承運人在征得新承運人同意后,應當為旅客辦理簽轉(zhuǎn)手續(xù)并且不得收取簽轉(zhuǎn)費用。簽轉(zhuǎn)產(chǎn)生的票價和行李運輸費用的差額由承運人退還旅客或者由旅客補足。
《征求意見稿》指出,因航班取消、延誤、提前、航程改變、艙位等級變更或者不能提供原定座位導致旅客非自愿退票的,在客票完全未使用時,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應該退還旅客全部票款,不得收取退票費。旅客因傷病要求退票時,符合條件的,不得收取退票費。殘疾軍人、殘疾警察、兒童旅客、嬰兒旅客已購特種票價機票要求退票的,承運人或者銷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費。
(據(jù)交通部網(wǎng)站) 河南商報編輯 趙琦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