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陳先生騎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多處不同程度骨折。在住院期間,病房內來了一位自稱專業處理交通事故代理的“熱心人”王某,告知可幫其索賠15萬,但需收取10%代理費。由于陳先生年紀大,對理賠事宜不了解,一聽到15萬元,立馬簽署了協議,預付了4500元代理費,并對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和探訪不予理睬。某保險公司在審核陳先生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中發現眾多疑點,且存在誤工材料造假行為。最終,雙方協商未果,訴至人民法院,陳先生敗訴,不僅未能拿到“熱心人”承諾的高額賠償,且損失了4500元代理費。
【案情分析】
《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此處強調了索賠時需提供的證明和資料的重要性,以及保險公司在資料不完整時的處理方式。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此條保護了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禁止任何非法干預。
【風險提示】
平安產險河南分公司提醒您:面對高額賠償的誘惑,消費者應保持警惕,選擇正規渠道進行理賠,避免陷入非法代理的陷阱,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1、消費者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證件,不要輕易外借、不要輕易托管,確保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避免個人信息被他人非法利用;
2、遇到保險服務問題,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進行咨詢、尋求幫助、維護權益,不要試圖走“捷徑”,盲目輕信黑色“代理”。黑色“代理”以全權代辦為名,切斷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監管機構的溝通途徑,趁機侵吞保費或欺騙消費者支付高額代理費;
3、如需委托他人代辦理賠時,應親筆簽署委托授權書,確認授權范圍和有效期,不要輕易將證件原件交與他人,提供證件復印件時,注明使用范圍、有效期等。
陳先生騎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多處不同程度骨折。在住院期間,病房內來了一位自稱專業處理交通事故代理的“熱心人”王某,告知可幫其索賠15萬,但需收取10%代理費。由于陳先生年紀大,對理賠事宜不了解,一聽到15萬元,立馬簽署了協議,預付了4500元代理費,并對保險公司的理賠電話和探訪不予理睬。某保險公司在審核陳先生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中發現眾多疑點,且存在誤工材料造假行為。最終,雙方協商未果,訴至人民法院,陳先生敗訴,不僅未能拿到“熱心人”承諾的高額賠償,且損失了4500元代理費。
【案情分析】
《保險法》第二十二條:“保險事故發生后,按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保險人按照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此處強調了索賠時需提供的證明和資料的重要性,以及保險公司在資料不完整時的處理方式。
《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此條保護了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禁止任何非法干預。
【風險提示】
平安產險河南分公司提醒您:面對高額賠償的誘惑,消費者應保持警惕,選擇正規渠道進行理賠,避免陷入非法代理的陷阱,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1、消費者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身份證、銀行卡等重要證件,不要輕易外借、不要輕易托管,確保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避免個人信息被他人非法利用;
2、遇到保險服務問題,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進行咨詢、尋求幫助、維護權益,不要試圖走“捷徑”,盲目輕信黑色“代理”。黑色“代理”以全權代辦為名,切斷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監管機構的溝通途徑,趁機侵吞保費或欺騙消費者支付高額代理費;
3、如需委托他人代辦理賠時,應親筆簽署委托授權書,確認授權范圍和有效期,不要輕易將證件原件交與他人,提供證件復印件時,注明使用范圍、有效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