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31日,記者獲悉,省司法廳日前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我省進一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建設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今年年底前,我省每個村都將有自己的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和法律顧問,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解決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問題。
《通知》要求,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要依托村(居)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或社區服務中心建立。村(居)法律顧問由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有一定法律素養的專職人民調解員擔任。每個村(居)至少配備一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幫助法律顧問開展日常法律服務工作。村(居)法律顧問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時的現場法律服務,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法治講座。
據悉,村(居)法律顧問的主要工作職責是:為村(居)民及時解答日常生產生活中遇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意見;接受村民、居民委托,代為起草、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參與訴訟活動;定期舉辦法治講座,發放法治宣傳資料,宣傳與日常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參與村(居)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的糾紛調處工作;協助起草、審核、修訂村規民約和其他管理規定等。
作者:河南日報記者孫欣
編輯:河南商報趙琦
來源:河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