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月30日至2月28日,鄭州警方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冬季掃黃打賭專項行動。2月7日上午,鄭州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掃黃打賭專項行動的部署開展情況。
【重點打擊】
提供這幾類犯罪線索
最高可獎10萬元
此次掃黃打賭專項行動中,鄭州警方將對這幾類黃賭違法犯罪進行重點打擊。
1.“互聯網+”黃賭違法犯罪活動。
對通過網絡游戲、非法彩票、微信紅包等方式,私下開盤設賭、坐莊牟利的賭博違法犯罪活動和利用QQ、微信、聊天室等平臺進行招嫖、淫穢表演等有組織涉黃違法犯罪團伙進行打擊。
2.農村地區黃賭違法犯罪活動。
重點對春節期間務工返鄉群體的黃賭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打擊。
3.地下流動賭場和隱蔽賣淫場所。
重點對在田間地頭、山嶺廢棄工棚等偏遠地區和城郊接合部、沿街門店、居民小區、寫字樓等隱蔽場所及人員流動大的區域,招賭聚賭、招嫖拉客、賣淫等黃賭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打擊。
4.暴力護賭、追逼賭債、放高利貸等涉黑涉惡團伙。
5.國家公職人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為賭博活動充當幕后“保護傘”問題。
此外,警方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黃賭線索,撥打110或69623700進行舉報,并按照一般違法犯罪線索獎勵500元,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獎勵5000元,特別重大違法犯罪線索以1萬元至10萬元的標準進行獎勵。
【賭博處罰裁量標準】
人均參賭金額超200元
最長可拘留15日
鄭州警方治安部門負責人介紹了賭博的相關處罰裁量標準,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處罰;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為賭博提供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情節嚴重
為賭博提供條件獲利500元以上或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組織、招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為賭博場所、賭博人員充當保鏢,為賭博放哨、通風報信,或者在公共場所為賭博提供結算、兌換籌碼、設抽頭、高利貸等服務或條件的;通過計算機網絡為賭博提供條件的等。
賭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情節嚴重
以欺騙方式,誘人參賭或誘騙、教唆未成年人賭博的;以“牌九”“押寶”“同花順”“推餅”等方式賭博的;人均參賭金額在2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800元以上的;在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賭博的;一年內因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受過處罰的等。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高鵬
編輯:河南商報趙琦
來源:河南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