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輝:本來,大數據是一個十分中性的詞,乃至更高大上令人仰慕的事物,現如今卻被人演繹成輕易就精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事物,成了一種不折不扣市場違法的手段和借口,令人無語的同時,不得不讓人追問的是,到底是什么讓大數據成為“殺熟”的手段和工具?
原因也許是多方面多層面的。比如這是經營者無法無天、無視法律的結果;比如這是網絡虛擬和不易被察覺,能夠輕易得手的結果;比如這是消費者網絡消費不理性不科學的結果;再比如這是網絡經營行業自律差的后果之一等。但從根本上講,這還是一種市場監管不力的結果。
大數據沒有錯,錯的是被一些經營者違法利用。而這種被違法利用背后,凸顯和折射的卻是市場價格監管的缺失。一方面,面對與時俱進的網絡經營,監管部門缺乏與時俱進的監管手段和能力建設,如現代技術設備、現代人才的培養和儲備;另一方面,面對網絡價格違法,監管等方面缺乏對新型價格違法表現形式的認定、處理等上層及時統一的執法指導,讓基層具體執法者無所適從,形不成執法合力;再就是面對“大數據殺熟”等網絡價格違法,缺乏上層及時統一的法規制定和完善,執法操作性差。
面對“大數據殺熟”,有關方面不能因是大數據“殺熟”就殺死大數據,而是要善于借力打力,形成合力,利用大數據分析“大數據殺熟”的著力點和高發點,進而重點部署,重點監督,以點帶面,維護網絡市場價格秩序。當然,要想有效遏止“大數據殺熟”,也需要消費者理性消費,不能在網絡消費面前迷失自我和方向,時刻保持和學會“有態度地消費”。此外,強化網絡行業自律也不可或缺。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