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在新密市人民法院大審判庭內,被告人孫某某和張某某因駕駛嚴重超員載客的客運車輛,被公訴機關指控犯危險駕駛罪而依次走上被告席。
客車核定載客19人
他拉了36人
2017年10月6日,張某某駕駛一輛中型客車,由新密市某鎮出發,沿途拉載旅客向新密市城區行駛,途中被執勤民警例行檢查,發現該車核定載客19人,實際載客36人(其中含免票兒童1名),載客超過額定乘客80%以上。最終,他被法官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在第二起案件中,被告人孫某某駕駛非營運小型客車,在新密市某鎮違規擅自從事接送學生業務,早晚接送該鎮某小學學生上學、回家,以每名學生每天人民幣5元接送費作為報酬。2017年10月9日,孫某某駕駛該車接送學生時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核查,該車核定載客人數為7人,實際載客16人,載客超過額定乘客100%以上。法官當庭宣判,孫某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兒童也納入超員
超載什么程度可能入刑呢?新密法院主審刑事案件的副院長張海濤表示,從事旅客運輸的大型客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50%以上或超員15人以上,中型客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80%以上或超員10人以上,小型、微型客車載客超過額定乘員100%以上或超員7人以上,都屬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嚴重超員。
清明節臨近,除了營運車輛,私家車超員也可能面臨處罰。交警大隊教導員郭萬軍介紹,私家車超過核定人數但未超過20%的,依法處200元罰款,記3分;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依法處200元罰款,記6分。
但有些家庭,可能有大人會在懷里抱著嬰兒,或者感覺兒童不占地方,讓孩子也“超員”坐到了車里,那么,孩子會納入計算嗎?
對此,張海濤明確表示,兒童更需要保護,當然會被納入。也就是說,家用5座汽車,坐滿5個大人,再坐一個孩子,就是超員20%,會面臨200元罰款和記3分的處罰。
作者:河南商報記者 孫科 通訊員 羅超 鮑志剛
來源:河南商報
編輯:河南商報 孫亞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