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我的駕駛證被3個人套用,給我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很大麻煩。”截至5月29日,孔先生駕照還沒申訴回來。4月9日,孔先生的駕駛證因4個違章扣13分被交警部門扣留,隨后其輾轉多地進行申訴,記者介入后有了轉機,目前孔先生兩個違章已經被撤銷了,另兩個正在處理,不久其駕駛證將被返還。那么,如何防止駕駛證被套用?有駕照的市民又該注意哪些問題?
【反映】駕駛證遭人套用,記滿分后被扣留
老家周口沈丘的孔先生在上海工作,持A2駕照,10多年以來一直從事集裝箱運輸生意。
今年4月8日,他無意中發現其在港區有一個違章沒有處理。如果不及時前往交警部門進行處理解決,無法開車不說,也將會影響到平時的集裝箱運輸作業。
次日,孔先生沒有開車,便前往交警部門處理違章。孔先生通過交警對其駕駛證信息的查詢,才知道自己的駕駛證已累計記滿了13分,而自己明明記得只有一個3分的違章,其余的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可能是有人套用我的駕駛證,另外10分違章肯定不是我的。”孔先生回憶,交警給他出具的違章具體詳情顯示,上面幾個車牌號根本不是他的,他也沒有開過那種型號的車輛,且根本沒有開車去過金華、江山、蘇州等違章的那幾個地點。隨后,交警把孔先生的駕駛證扣留。
孔先生為了自證清白,回到其獲得駕駛證的老家車管所處理此事。當地工作人員告訴他,需到違章發生地進行處理。接下來,孔先生又輾轉多地進行申訴。據其推測,可能是他的身份信息泄露了,導致駕駛證被人套用。
“為了能夠把駕駛證早日申訴回來,我先后跑了好幾個地方。”孔先生告訴記者,他覺得自己太冤枉了,重新拿到駕照不僅要參加道路相關法規學習,耽誤工作少賺錢不說,還需要花費不少路費。
讓孔先生更擔心的是,別人如果利用他的身份信息做一些違法的事,會給他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目前,孔先生已經到當地派出所說明情況,讓民警幫助他解決問題。
【進展】記者介入后,事情得到了圓滿解決
5月中旬,孔先生將他的蹊蹺遭遇致電大河報,隨后記者幫他分別和上海、金華等交警部門取得了聯系,進行了溝通協調。交警部門工作人員均表示,會盡快查明原因,幫助孔先生恢復名譽,如果他的駕駛證確實被人套用,也會為他出具相關證明,以便幫他申訴。
孔先生提供的上海港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顯示,扣留其駕駛證。而另一份“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告知書”則顯示,孔先生機動車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以上(含),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要在15日之內參加相關法規學習等。
記者從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獲悉,3月12日上午,江山市交警大隊查獲豫P3A635重型半掛牽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違法行為,進行罰100元記3分的處罰。事后發現,該車駕駛員是使用偽造機動車駕駛證進行扣分處理,該駕駛員套用了駕駛員孔先生的駕駛證身份信息,致使駕駛員孔本人被扣3分,提請上級對其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予以核銷。
記者通過相關渠道查看被套用的駕駛證,除了照片不是孔先生外,姓名、住址、出生年月均和孔先生一模一樣。孔先生告訴記者,套他駕駛證信息的人他也不認識,且他的證件一直在身上,也從來沒有丟失過,所以他感到很納悶。
金華市公安局交管分局金東大隊江東中隊出具的一份情況說明顯示,3月16日晚,金華市金東大隊民警查獲P3A635重型半掛牽引車闖紅燈的違法行為,進行罰150元記6分的處罰,后發現該車輛駕駛員是套用了駕駛員孔先生駕駛證信息,致使駕駛員孔先生被扣6分及扣留駕駛證,懇請上級對其違法行為予以核銷。
此外,還有一個違章扣1分,另一個違章沒有扣分只是罰款。
5月29日上午,記者再次聯系上了孔先生,通話中他顯得有些激動,他告訴記者,一共有3人冒用他的駕駛證共有4條違章。違章記錄已經撤銷了兩處,還剩下兩處違章正在進行處理,上海方面已經承諾,在7~15日內將事情處理完畢,目前他正在等待駕駛證返還。
【提醒】駕駛證一旦丟失,應當立即報警
據了解,2011年4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對偽造、變造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加重了處罰力度。
123號令根據法律規定,明確: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予以收繳,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無論是自己偽造、變造駕駛證,還是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都要按照上述規定予以處罰。其中,偽造、變造駕駛證構成犯罪的,將按照偽造、變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責任。
那么如何防止駕駛證被套用?鄭州市交警支隊一名民警在受訪時提醒廣大市民,要不定期上網查詢自己的駕駛證的狀態及記分情況,便于及時發現是否有因為被套駕駛證等原因導致的錯記分情況發生。一旦發現自己駕駛證出現異常的交通違法信息,要及時向車管所部門說明情況,進行反映和求助,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必要時可請單位開具相關證明,希望他們幫助查明。
值得注意的是,平時大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駕駛證、行駛證、身份證等重要證件,最好不要把這些重要證件借給他人使用,更不能把駕駛證借給他人去處理交通違法,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此外,駕駛證、行駛證等重要證件一旦丟失,要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及時到相關部門補辦證件。
作者: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呂高見
編輯:河南商報 趙琦
來源:大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