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騎著電動車穿過馬路
“電動車也要考駕駛證了?新國標2019年4月執行!”12月13日,很多人的朋友圈流傳著這樣一個消息。目前鄭州市區電動車有300多萬輛,事關300多萬人出行,該消息是真是假?13日下午,記者分別向鄭州市交警支隊和鄭州市交警一大隊進行了核實。
電動車也要考駕駛證了?
13日,有微信公眾號發布信息稱:“我國頒布了新的電動車國標,將于2019年4月15日開始正式實施,2019年4月15日以后所有的違規電動車都不得上路,而且電動車主必須去駕校考駕照,上牌照,還要去保險公司辦理第三者責任強制險。如果沒有做到以上的幾點,騎著電動車上路被抓到一次就要罰2000元。”梳理發現,此消息主要包括以下兩點:一是超標的違規電動車明年4月15日之后禁止上路;二是電動車駕駛員需要考取駕照并且給電動車上牌上保險。
聽聞消息,不少鄭州人不淡定了:“以后是不是騎自行車也得考駕駛證了。”“又該給駕校集資了。”“剛上的黃牌不是說三年內報廢嗎?那黃牌還有意義嗎?”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了解到,鄭州電動車總量非常龐大,據交警部門統計,目前鄭州市區電動車有300多萬輛,電動車新規出臺意味著至少影響到300多萬人的出行。
回復1超標電動車明年4月不能上路?假的
記者查詢國家工信部官網發現,2018年5月17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發布,新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腳踏騎行能力: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電池標稱電壓小于或等于48V;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一大隊民警告訴記者,按照新的國家標準,鄭州市自2018年10月開展二輪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照工作,即符合上述標準的電動車上綠牌,超過此標準的上黃牌。按照規定,鄭州市落實國家標準委新發布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對消費者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實行過渡期管理,過渡期為3年。期滿后,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也就是說,按照目前規定,超標的電動車有3年過渡期,還可以上路3年,并非消息中所說的明年4月禁止上路。
回復2鄭州電動車仍納入非機動車管理范疇,不需要考駕照
在鄭州騎電動車,需要考駕照嗎?鄭州市交警支隊有沒有相關規定?13日下午,鄭州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沒有聽說,也沒接到相關通知。
“我認為‘騎電動車需要考駕照’基本可以確認為不實消息。”13日下午,鄭州市交警一大隊民警告訴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民警介紹,目前,鄭州仍然把電動車納入非機動車管理范疇,在鄭州駕駛包括電動車在內的非機動車不需要考取駕照,交警隊也沒有接到試點電動車駕考工作的通知。目前,電動車在鄭州的上路規范仍然是:不走機動車道、不逆行、不闖紅燈、不違規載人。此外,鄭州規定不允許擅自加裝、改裝電動自行車,不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等。
那么,為什么關于“電動車考駕照”的消息最近突然流傳開了?記者查詢相關信息發現,11月28日,溫州交警官方微博確實發布過相關信息,消息稱,今后,當浙江的“小電驢”被鑒定為機動車時,如果電動車駕駛者沒有摩托車駕照,會被認定屬于無證駕駛,將面臨罰款和拘留。如果持有汽車駕照,則是準駕不符,會被記12分。
那么,鄭州將來有沒有可能要求超標的電動車駕駛員考取駕照?民警表示,目前還未可知。“對于一些超標電動車,如電摩,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駕駛員屬于無證駕駛,或者涉酒,會對事故的責任認定有影響。”民警告訴記者。
作者: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郭兵/文 白周峰/攝影
編輯:河南商報 韓坦道
來源: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