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的王某輟學在家,做起了在網上賣手機的“生意”。顧客下單付款后,王某不發貨,反而用假快遞單蒙騙買家,僅僅10天就騙取受害人微信轉賬1.3萬余元。4月24日,河南商報記者從新鄉縣公安局獲悉,王某已被刑事拘留。
小伙行騙,引起公安部反電詐中心的注意
今年3月份,王某在網上購買了多種社交賬號實施詐騙,很快引起公安部反電詐中心的注意,遂要求地方公安機關查證。
4月16日,新鄉縣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督辦的嫌疑賬號實施虛假售賣商品詐騙的線索。經過比對分析,民警發現該起案件涉及受騙人數達100余人,涉案金額3萬余元,且受害人多為年齡為20歲至30歲的青年,其中包括部分在校學生。
該局民警立即開展查證,初步鎖定可疑賬號的持有人系新鄉縣朗公廟鎮某村的張某,并迅速趕到張某家中,將張某控制。經調查,張某已于3年前將該賬號賣給本村的王某。4月16日晚,新鄉縣公安局副局長張吉林帶領抓捕民警連夜出擊,并于次日凌晨將王某抓獲。
偽造快遞單,受騙人數達100余人
據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其在上初中時在網上買手機被騙過,就想用同樣的辦法騙他人。王某先是在網上購買大量空白快遞單,又在網上購買了多種社交賬號,然后在某APP上發布出售二手手機的信息。當有人在平臺表達購買意向后,王某讓購買人加其社交賬號,通過和買家聊天,取得買家信任后,以平臺交易太麻煩為由商量私下交易。
為打消買家疑慮,王某在聊天過程中發給買家填寫有買家姓名、地址的偽造快遞單照片。買家看到快遞單后,認為所購買商品已經發出,會按王某的要求將錢轉賬到王某指定的微信賬號。王某收到錢之后就聯系不上了,買家第二天查詢快遞位置時,卻發現根本查不到快遞信息。
僅僅10天,王某就騙取1.3萬余元,在王某家中查獲已填寫有姓名、地址的100余份偽造的快遞單中,民警發現,受害人遍及黑龍江、山東、河南、湖南、湖北等全國10余個省、市,以30歲以下的青年居多。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詐騙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記者:河南商報 宋紅勝 通訊員 郭歌
編輯:河南商報 郭爽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