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宋紅勝 通訊員吳京宇
7月15日,輝縣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將法庭設到身患重病的被告人馮某某家中。審判員、書記員和公訴人圍坐在床邊,被告人馮某某躺在床上,公開開庭審理了馮某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一案。
7月15日,輝縣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將法庭設到身患重病的被告人馮某某家中。審判員、書記員和公訴人圍坐在床邊,被告人馮某某躺在床上,公開開庭審理了馮某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一案。
被告人馮某某因涉嫌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以被告人馮某某涉嫌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向輝縣市法院提起公訴。因被告人馮某某患有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重度骨質疏松癥,俗稱“玻璃人”,一直在家臥床治療,生活不能自理。
承辦法官考慮到被告人的身體狀況,多次向其家屬及主治醫生打電話詢問其病情恢復情況,并到其家中,了解實情。查明被告人神志清楚,但只能臥床休息,無法到庭參加訴訟。承辦法官將庭審現場設在馮某某的家中。經過庭前的周密的籌劃和準備,當日順利地完成了庭審,并當庭宣判。被告人馮某某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編輯:華麗娟 實習生王路路
來源: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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