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們都是在指頭縫里摳利潤的。與增加營業額來提高利潤相比,節約成本帶來的利潤增加更為便捷直接。
在稅費環節節約成本是財務人員的必修課。但是,降低稅費是把雙刃劍,做得好了是合理避稅,做得不好那就是偷稅漏稅。今天,我們邀請到法稅同審研究院專家講師、河南浩誠稅務師事務所財稅顧問李軍,給大家聊聊新政策下,財務人員如何合理合法避稅。
符合條件企業可以免征增值稅
政策概要:
《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等新政策陸續在今年出臺。政策中明確了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優惠,稅率下調、加計抵減、國內旅客運輸服務納入抵扣范圍、不動產一次性抵扣、農產品加計扣除等深化增值稅改革相關政策。
案例:
鄭州乙公司于2018年3月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的方式將全部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甲公司。
該公司利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資產重組的規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并、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并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也不征收增值稅。
那么,根據優惠政策,乙公司就其中貨物轉讓,無需上繳增值稅。
專家解讀:
以上案例只是其一,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很多,例如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等。
全面營改增后,每個企業的財務人員都必須面對增值稅問題,我國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嚴格管理等制度,使得增值稅的避稅空間相對于所得稅來說確實有限。學習新政策,及時更新知識,充分利用優惠政策,不繳“冤枉稅”是財務人員職責最好的體現。
合理合法運用稅收政策“臨界值”
政策概要:
2019年出臺了《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于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公告》等一系列優惠政策,涉及小微企業稅率普惠性稅收減免、創業投資企業政策、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優惠等。
案例:
坐落在鄭州CBD中心的A公司為一家小型微利企業,屬于小微企業稅率普惠性稅收減免范疇,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相關新政,企業所得稅引入了超額累計的計算方法,2019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300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為25萬元。
若該企業2020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301萬元,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為75.25萬元。
專家解讀:
企業財務人員應關注政策臨界值,但必須在稅法規定的框架內進行,以減少企業的涉稅風險。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在臨界值上下,稅負會產生很大差異。巧用納稅籌劃工具、政策變化點,才是真正的合理節稅。我國稅收籌劃的某些現象存在“擦邊球”,甚至違背稅法的規定,那些都是不可取的。
專家簡介
李軍,北大財稅律師聯盟理事、法稅同審研究院專家講師、河南浩誠稅務師事務所財稅顧問。有著10年銀行工作經歷、10年稅務師經歷,精通稅法領域。
曾擔任區政府、財政局、銀行、房地產公司、工業企業、商貿企業等長年財稅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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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華麗娟 郭爽(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