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記者宋紅勝 通訊員李超 李智博)1月17日,河南商報記者從新鄉市平原公安分局獲悉,該局鐵腕治理私售私燃煙花爆竹行為,近期已查處非法儲存、買賣、運輸煙花爆竹案件4起,行政拘留4人。
2019年12月,新鄉市平原示范區發布了全域禁售禁燃煙花爆竹通告。為夯實下步禁燃禁放工作基礎,平原公安分局制定了《平原分局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局長牽頭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并聯合示范區相關職能部門和企業召開專題會議,動員部署煙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
該局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堵源頭、強管控、嚴查處、廣宣傳,嚴查嚴處私售私燃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民警兵分多路對轄區超市、門店、集市等煙花爆竹違規買賣、燃放高發地點進行重點檢查和管理,督促從業人員自覺抵制煙花爆竹違規買賣和燃放,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一律依法處罰。
為營造濃厚的禁售禁燃態勢,平原公安分局同示范區綜治辦、行政綜合執法局、社會事務局、安監局等職能部門積極配合,通過微信公眾號、群發短信、懸掛條幅、發放宣傳頁、農村廣播等方式,進一步加強禁售禁燃宣傳力度;同時充分利用“一村一警”工作優勢,加強警民懇談、群眾走訪,向轄區廣大群眾宣傳煙花爆竹禁放的法律法規,增強環保意識和法律意識,并號召群眾積極提供違規售賣燃放煙花爆竹線索。
據介紹,在日常監督檢查中,根據群眾提供的線索,平原公安分局近日連續查處了4起非法儲存、買賣、運輸煙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4人,收繳鞭炮近70掛、大件煙花30余箱、其他各類零散煙花爆竹70余個/盒,有效遏制了私售私燃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