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馬千惠
隨著鄭州市“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的開展,電動車頭盔用品的市場價格出現波動。為維護頭盔用品銷售的市場價格行為秩序,營造良好市場環境,保護消費者利益,5月20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向各頭盔用品經營者發布了“關于頭盔用品市場銷售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現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用好自主定價權,依法合規經營,開展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自覺維護頭盔用品銷售市場價格秩序和公眾利益。
二、頭盔用品經營者不得趁機大幅漲價,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信息。
三、頭盔用品生產、經銷等行業協會或其他銷售機構要加強自律,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聯合漲價、操縱市場價格,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四、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強頭盔用品市場銷售價格監督檢查、巡查工作。對社會反映強烈、屢查屢犯的經營者將列為重點巡查、檢查對象,對其價格行為實施重點監管。
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對頭盔銷售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