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謝鵬 通訊員 高云鵬 劉亞敏
2021年1月30日這天,陽光尤為明媚,驅散了些許冬日的嚴寒。對于申請人張某等28人來說,這一天是值得慶賀的日子,他們拿到了被原單位拖欠了兩年多的工資及補償金,共計147萬元。拿到報酬的他們,終于可以安心回家過個好年了。
“沒想到法院幫助企業渡過了難關,被拖欠了兩年多的工資終于拿到了。”一聲聲的感謝是最真誠的心聲。
年關將至,為了讓工人過好年,鄭州高新區法院高度重視欠薪案件,積極發揮司法職能,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保駕護航”,堅持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不僅助力了企業復工復產,還讓工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資,做到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公司經營不善,拖欠員工工資及補償金等147萬元
申請人張某等28人曾經是鄭州某醫用氧有限公司員工,因公司經營不善,被拖欠了2018年4月至12月的工資。他們于2018年12月向鄭州高新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要求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關系。2019年3月,高新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仲裁,裁決鄭州某醫用氧有限公司支付張某等28人2018年4至12月工資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共計147萬元。后因該公司未主動履行給付義務,張某等人向鄭州高新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因該案涉及人數眾多,承辦法官楊賓高度重視,依照法律規定,在接案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但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義務,也沒有申報財產。隨后楊賓將被執行人公司及其法人限制高消費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為了采取更有針對性的執行措施,楊賓帶領辦案團隊對被執行人公司的財產情況、經營狀況展開深入調查。經調查發現,該公司是一家有近30年歷史的民營企業,主要業務為生產醫用氧氣,曾經也是行業內的排頭兵、領頭雁,因經營不善及行業整體情況不佳瀕臨破產,當時確無履行能力。
企業想自救,法院積極支持,解除了對企業的限制措施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襲來。在這一形勢下,被執行人公司負責人韓某主動聯系法院表示,目前醫用氧需求量大、市場緊缺,公司若能繼續維持生產,說不定會有轉機,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而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自己與公司又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司無法正常運營,希望法院能解除失信等限制措施,給公司一次自救的機會,若能正常運營,承諾將履行全部義務。
時值全國萬眾一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楊賓也通過新聞了解到,救治新冠肺炎患者需要大量醫用氧氣,一些地區甚至出現了醫用氧氣告急的情況。楊賓考慮,如能解除對該被執行人企業的一些限制措施,使其恢復生產,不僅有可能使其逐步具備案件履行能力,更是對保障新冠肺炎患者救治有充足的醫療資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楊賓的想法迅速得到了院領導的認可和支持,隨后鄭州高新區法院特事特辦,經被執行人書面保證后,解除了對被執行人企業的限制措施,幫助其第一時間恢復生產。
“沒想到法院幫助企業渡過了難關,被拖欠兩年的工資終于拿到了”
經過大半年時間,被執行人鄭州某醫用氧有限公司在疫情下活了下來,公司生產經營也逐漸步入正軌。
該公司也信守承諾,于2021年1月底將執行款足額交至法院。1月30日,該案執行款147萬元全部發放至申請人張某等28人手中,案件執結。
領到執行款的程某激動地說:“接到領款通知的時候我都不敢相信,想著企業都要倒閉了,這筆錢要不回來了,沒想到法院幫助企業渡過了難關,被拖欠兩年的工資終于拿到了!”
鄭州高新區法院執行局負責人郭文政表示,在該案件的辦理過程中,高新區法院執行局始終秉承最高人民法院“發揮執行職能、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具體要求,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靈活的方式方法進行執行,既挽救了瀕臨破產的企業,又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在一定程度上還保障了抗疫期間特殊醫療物資的供應,真正做到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編輯 施尚景)
2021年1月30日這天,陽光尤為明媚,驅散了些許冬日的嚴寒。對于申請人張某等28人來說,這一天是值得慶賀的日子,他們拿到了被原單位拖欠了兩年多的工資及補償金,共計147萬元。拿到報酬的他們,終于可以安心回家過個好年了。
“沒想到法院幫助企業渡過了難關,被拖欠了兩年多的工資終于拿到了。”一聲聲的感謝是最真誠的心聲。
年關將至,為了讓工人過好年,鄭州高新區法院高度重視欠薪案件,積極發揮司法職能,為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保駕護航”,堅持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不僅助力了企業復工復產,還讓工人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資,做到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公司經營不善,拖欠員工工資及補償金等147萬元
申請人張某等28人曾經是鄭州某醫用氧有限公司員工,因公司經營不善,被拖欠了2018年4月至12月的工資。他們于2018年12月向鄭州高新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要求解除與企業的勞動合同關系。2019年3月,高新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仲裁,裁決鄭州某醫用氧有限公司支付張某等28人2018年4至12月工資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等共計147萬元。后因該公司未主動履行給付義務,張某等人向鄭州高新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因該案涉及人數眾多,承辦法官楊賓高度重視,依照法律規定,在接案第一時間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但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義務,也沒有申報財產。隨后楊賓將被執行人公司及其法人限制高消費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為了采取更有針對性的執行措施,楊賓帶領辦案團隊對被執行人公司的財產情況、經營狀況展開深入調查。經調查發現,該公司是一家有近30年歷史的民營企業,主要業務為生產醫用氧氣,曾經也是行業內的排頭兵、領頭雁,因經營不善及行業整體情況不佳瀕臨破產,當時確無履行能力。
企業想自救,法院積極支持,解除了對企業的限制措施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襲來。在這一形勢下,被執行人公司負責人韓某主動聯系法院表示,目前醫用氧需求量大、市場緊缺,公司若能繼續維持生產,說不定會有轉機,有能力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而公司銀行賬戶被凍結,自己與公司又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公司無法正常運營,希望法院能解除失信等限制措施,給公司一次自救的機會,若能正常運營,承諾將履行全部義務。
時值全國萬眾一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關鍵時期,楊賓也通過新聞了解到,救治新冠肺炎患者需要大量醫用氧氣,一些地區甚至出現了醫用氧氣告急的情況。楊賓考慮,如能解除對該被執行人企業的一些限制措施,使其恢復生產,不僅有可能使其逐步具備案件履行能力,更是對保障新冠肺炎患者救治有充足的醫療資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楊賓的想法迅速得到了院領導的認可和支持,隨后鄭州高新區法院特事特辦,經被執行人書面保證后,解除了對被執行人企業的限制措施,幫助其第一時間恢復生產。
“沒想到法院幫助企業渡過了難關,被拖欠兩年的工資終于拿到了”
經過大半年時間,被執行人鄭州某醫用氧有限公司在疫情下活了下來,公司生產經營也逐漸步入正軌。
該公司也信守承諾,于2021年1月底將執行款足額交至法院。1月30日,該案執行款147萬元全部發放至申請人張某等28人手中,案件執結。
領到執行款的程某激動地說:“接到領款通知的時候我都不敢相信,想著企業都要倒閉了,這筆錢要不回來了,沒想到法院幫助企業渡過了難關,被拖欠兩年的工資終于拿到了!”
鄭州高新區法院執行局負責人郭文政表示,在該案件的辦理過程中,高新區法院執行局始終秉承最高人民法院“發揮執行職能、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具體要求,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以靈活的方式方法進行執行,既挽救了瀕臨破產的企業,又保障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在一定程度上還保障了抗疫期間特殊醫療物資的供應,真正做到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編輯 施尚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