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頂端新聞·大河報記者了解到,近日,鄭州市發改委對外公布《鄭州市市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辦法”)。其中,與現行政策相比,一、二、三類區域均被擴大,三個區域全部改為計時收費。同時,新增了政府指導價定價形式,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收費標準可上浮不超20%。新能源汽車停車,今后也可享受“減半收費”待遇。
(圖:現行一二三類區域劃分)
【變化1:新增“政府指導價”,可上浮不超20%】
據了解,新辦法規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三種價格管理形式。與原辦法相比,新增了政府指導價定價形式,而老辦法只有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定價形式。
哪些停車場可實行政府指導價?新辦法指出,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而政府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機場、車站、碼頭、城市公共交通(含軌道交通)換乘站等配套的停車設施,以及經授權部門、機構依法施劃的路內停車泊位,實行政府定價。社會資本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設施,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制定。
其中,為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停車設施,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建設的停車設施實行政府指導價,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在所在區域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20%,下浮不限。
【變化2:一、二、三類區域被擴大“一圈”】
按照新辦法,一類區域范圍為:中州大道-未來路、航海路、桐柏路、農業路圍合區域以及鄭東新區商務外環路以內區域(均含本道路)。二類區域范圍為:東三環、南三環、西三環、三全路、中州大道、北三環圍合區域(均含本道路,除去一類區域)。三類區域范圍為:除去一類、二類區域以外的城區其他區域。 此外,鄭州機場、鄭州火車站、鄭州高鐵站和實行政府定價的旅游景點公共停車場(所)收費標準單獨審批。
記者了解到,目前,鄭州市區現行的機動車停放收費三類區域分別為:一類區域為花園路、紫荊山路以西,隴海路以北,大學路、南陽路以東,金水路(醫學院立交橋至大石橋立交橋段)東南,黃河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兩側停車場);二類區域為一類區域以外,未來路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東、農業路以南(以上均含道路兩側停車場);一類、二類區域以外的市區為三類區域。
為何要調整區域劃分?鄭州相關部門人士分析,現行的停車收費三類區域劃分,是2011年開始執行的。當時,一類區域主要是當時的重點行政中心、交通樞紐等,二類區域主要是鄭州的二環內。而新辦法將一類區域范圍擴大至2011年原辦法中的二類區域,將二類區域范圍擴大至三環(北邊沿擴大至三全路)。三類區域為三環外區域來劃分,比之前擴大了“一圈”。“這主要是鄭州城市框架在擴大,10年前的收費區域標準,已不能滿足如今城市發展的需要了。”上述人士說。
(圖:修改后的一二三類區域劃分)
【變化3:三個區域全部改為“計時收費”】
新辦法規定,一類區域道路內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2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4元。夜間:道路內停車位免費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3元。夜間:10元/次。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2元。夜間:10元/次。
二類區域道路內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3元。夜間:道路內停車位免費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2元。夜間:5元/次。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首小時4元,第二小時起每小時1元。夜間:5元/次。
三類區域道路內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首小時2元,第二小時、第三小時每小時1元,第四小時起每小時2元。夜間:道路內停車位免費停放。道路外地上公共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首小時2元,第二小時起每小時1元。夜間:3元/次道路外地下公共停車位收費標準為,白天:4元/次。夜間:3元/次。
其中,每天早7時00分至20時00分,執行白天收費標準;晚20時00分至次日早7時00分,執行夜間收費標準。跨早7時00分、晚20時00分的,按照每個時段的收費標準累計收費。
鄭州相關部門人士稱,與原辦法相比,新辦法中三個區域白天收費方式全部調整為計時收費,老辦法中只有一類區域白天收費方式是計時收費,其他區域均是計次收費。此外,原辦法的時段劃分是“白天7:00—21:00,夜間21:00—次日7:00”。新辦法的時段劃分調整為“白天7:00—20:00,夜間20:00—次日7:00”。白天收費時段縮短了一個小時。
【變化4:新能源汽車可享受“減半收費”待遇】
新辦法規定,機動車在停車場(所)停車20分鐘(含20分鐘)以內,免收費用。停車超過20分鐘開始計費,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
對于執行公務的部隊、公安、消防、救護、環衛清潔、市政、救災搶險和殯葬服務等車輛,免收費用。公辦醫院按所在區域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收費。
值得關注的是,新辦法為鼓勵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專門制定了對新能源汽車的優惠停車條件。新辦法規定,設置有新能源汽車充電服務設施的停車場(所),在充電時間內對已收取充電服務費的新能源汽車不再收取停車費。新能源汽車停車收費標準在所在區域收費標準基礎上減半。
同時,新辦法也再次重申要求,政府機關辦事大廳配建的停車場(所),執行省、市政府關于工作時間免費停放的規定。行政機關查封、扣押車輛產生的停車服務費用,由查封、扣押車輛的行政機關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
【征集時間截至3月26日,有啥建議可打96211】
目前,鄭州市執行的停車收費標準是,2011年12月,鄭州市政府出臺的《關于市內城區公共停車場機動車存放服務實行差別化收費的通知》(鄭政文〔2011〕225號)。
鄭州發改委方面表示,2011年的政策實行以來,從一定程度上調節了中心城區、繁華區域的車流量,提高了路內停車位的周轉率。但是,近年來,隨著城市框架的拉大,機動車大幅增加,現行的收費政策已經不能達到通過價格杠桿調節車流量的目的,也不適應鄭州國家中心城市建設的需要。因此,按照鄭州市委、市政府要求,由鄭州市發展改革委牽頭,于2018年5月份啟動了新辦法的制定工作。
2018年開始,鄭州市政府組織多個部門,先后赴深圳、成都調研停車收費管理情況,參考借鑒周邊省會城市好的做法。同時,多次召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消費者代表以及市直相關部門參加的座談會,對《辦法》經過多輪修改完善。
今年1月,鄭州市發改委組織召開專家論證會,邀請省市價格、交通、規劃等領域專家,對《辦法》進行了論證。同時,鄭州市政府組織法律專家研討會,對其進行了合法性審查。今年2月22日,鄭州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對其進行了專項研究。
其中,新辦法主要是按照“一類區域高于二類區域、二類區域高于三類區域、道路內高于道路外、白天高于夜間、長時間高于短時間、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則,實行機動車停放服務差別化收費。
據了解,本次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1年2月25日至3月26日,大家可以撥打大河報熱線0371-96211進行意見反饋,也可登錄鄭州市發改委網站,通過相關渠道進行意見反饋。
(編輯 吉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