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記者 宋曉珊
出差培訓=順道旅游?近日鄭州市出臺文件,給培訓班違規現象敲警鐘。公職人員培訓期間,不光不能吃高檔菜肴、住高檔房間、借機公款旅游,甚至連配發洗漱用品都是不允許的。
【新規】
借培訓班違規消費
將分三步進行追責
學習、成長、進步,對于公職人員來說是工作必修課,機關組織的常規舉措則是集體培訓。可是借培訓“公款旅游”、組織會餐,甚至組織高消費娛樂的現象也經常見諸報端。如何給“培訓班”防腐?
新版《鄭州市市直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下簡稱《辦法》)近日發布,要求各級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組織相關培訓時,需要向鄭州市委組織部、人社局、財政局三部門報備,經批準同意開展的才能進行。
培訓結束后,鄭州市委組織部三部門還將對培訓費報銷和支付是否合規、是否存在奢侈浪費等行為進行核實。
如果有培訓班違規消費,處罰最輕的結果是,“多花的錢給我還回來。”
具體來說,分三步追責。第一步:三部門將責令改正,追回資金,并予以通報;第二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監察機關或者任免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三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解讀】
舉辦培訓班 哪些錢可以花
《辦法》對舉辦培訓班花費進行了明確,包括: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培訓資料費、交通費以及其他費用。
其中,其他費用是指現場教學費、設備租賃費、文體活動費、醫藥費等與培訓有關的其他支出。
參訓人員參加培訓往返城市間交通費,按照《鄭州市市直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回本單位報銷。
每學時最高1500元
每半天最多4學時
對于培訓中老師的講課費,《辦法》做了明確規定: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學時一般不超過1500元;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1000元;副高級技術職稱及以下專業人員每學時最高不超過500元;講課費按實際發生的學時計算,每半天最多按4學時計算。
也就是說,邀請院士級別的專家來講課,半天費用約為6000元。
參訓人員分三類
每人每天最高600元
《辦法》根據參訓人員級別不同分成三類:一類培訓是指廳局級人員的培訓項目,每人每天費用為600元;二類培訓是指縣處級人員的培訓項目,每人每天費用為550元;三類培訓主要為科級及以下人員的培訓項目,每人每天費用為450元。
其中,30天以內的培訓按照綜合定額標準控制;超過30天的培訓,超過天數按照綜合定額標準的70%控制。組織培訓的工作人員控制在參訓人員數量的10%以內,每期最多不超過10人。
培訓期間“六禁三不”
嚴禁借培訓名義安排公款旅游;嚴禁借培訓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使用培訓費購置電腦、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培訓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在培訓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會議費;嚴禁套取培訓費設立“小金庫”。
培訓住宿不得安排高檔房間及額外配發洗漱用品;培訓用餐不得上高檔菜肴及提供煙酒;除必要的現場教學外,7日以內的培訓不得組織調研、考察、參觀。